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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0
資料來源
一、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府每年應寬列預算推動本法所定各項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措施,建請市府適予重視。 二、為鼓勵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精進族語教學技能,提升教學品質,並擴大推廣族語範圍為目的。 三、建議補助對象擴及本市國高中職及國小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區分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級別等要件,擬定不同之補助額度,另請規範設計教材時應考量需用年級<齡>別之適當性。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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