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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9
資料來源
一、依據地方民意需求反映。 二、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於2023年 5 月開始試辦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並於綠燈秒數倒數7秒時開始閃燈,其閃爍狀況,已間接影響住戶居住環境,更無助改善行人安全。 三、另依據《交通工程規範》及《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亦皆敘明「行人穿越道之燈具安裝應避免對駕駛人造成眩光」與「照明燈具之配置應注意亮度、分佈、眩光、閃爍、引導性」等文字,可見有修正為定向照明之必要。 四、綜上所述,建請市政府說明有關取消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閃爍之執行情形,並修正為定向照明,同時應提具年度期程,先行盤點並優先設置行穿道照明於無號誌路口,進以有效保障行人及駕駛交通安全,打造人本友善的交通環境。
請交通局於114年3月底前,針對剩下10餘處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燈具閃爍狀況全部改善完成;也請於重要路口逐步增設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 (提案人增列: 謝家宜議員)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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