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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4
資料來源
一、為強化本市各區里政業務、推動地方建設、厚實區里組織功能,台南市轄各區每年皆兩次擇定里民業務聯繫會報(上/下半年各一次),由區內各里長直接提出里政需求與里民意見。地方或中央民代亦常同時參與,同步交流。
二、惟查前揭聯繫會報議程時間,倘排定於台南市議會會期間,則地方民代於議會質詢法定職務時,恐無暇分身、參與地方意見薈萃之重要場合,殊為可惜。若會報議程得安排於議會兩次定期會前,除容各區域議員有參與餘裕,更可就里長聯繫會報會議結論,逕於定期會利用府會質詢交流時間監督進度、審查相關預算,完成地方之付託。
三、建請市府建議各區安排里長業務聯繫會報議程時,或可參酌上開建議排定時間,俾使地方意見傳達、民代反應民情、監督市政更具實效。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收文字號:112年7月14日1120006492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調整里長業務聯繫會報時間」一案,敬答覆如下:
一、里長業務聯繫會報之召開係依據「台南市政府所屬各區公所里長業務聯繫會報實施計畫」規定辦理,由區公所每年二次(分成上、下半年)擇適當時間地點邀集權責機關單位召開之,合先敘明。
二、有關議員提案希里長業務聯繫會報時能於定期會前召開完畢,使議會更能協助地方解決問題,本府民政局業已函文各區公所知悉,建請其參酌議會建議或避開議員出席議會期間,俾利地方基層意見得以傳達及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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