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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4
資料來源
台南每年新生兒人數下降,出生率在六都中偏低。為鼓勵家庭願生、敢生,建請將第一胎生育獎勵金提高至4萬元、第二胎4萬5千元、第三胎5萬元、第四胎10萬元,與北部城市看齊,給年輕家庭更多信心與支持。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提高生育獎勵金生育補助」案,敬答覆如下:
一、 少子化已為國家安全議題。除各地方政府持續發放生育獎勵金外,行政院將亦於115年推動全國性「好孕三方案」,其中「擴大生育補助」政策,每胎補助加碼至10萬元,以鼓勵國民生育。
二、 本市「生育獎勵金」雖非法定社會福利,但在中央已提供高額加碼補助下,仍編列預算續辦,以支持更完善之育兒支持體系。
三、 若本市115年比照提案調整補助標準為第一胎4萬元、第二胎4.5萬元、第三胎5萬元、第四胎以上10萬元,預估所需經費約3億8,600萬元,較現行預算增加約2億元,短期內擴張恐排擠其他市政支出。
四、 為兼顧市民期待與市府財政紀律,並避免排擠其他市政建設支出,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推動成效及生育率變化情形,審慎評估調整時機與幅度,以確保政策延續與施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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