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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資料來源
請市府針對本市列管之公、私有市場及攤販集中場,調查其實際經營之正確攤位使用狀況,並針對未每日經營之空攤位,擬定活化使用之專案計畫,以維護市民採買及每日營業攤商權益。
112.11.07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112.11.15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11.27 府授產業市字第1120149499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陳議員賢蔚等議員提案:「請市府針對本市列管之公、私有市場及攤販集中場,調查其實際經營之正確攤位使用狀況,並針對未每日經營之空攤位,擬定活化使用之專案計畫,以維護市民採買及每日營業攤商權益」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17日議財字第11205002250號函。
二、有關目前本府市場處針對未每日營業空攤之法令規範及處理方式,說明如下:(一)有關公有零售市場之空攤,分為本府市場處核發補助費收回之攤位及其他原因收回之攤位(如違規、繳租未營業、自願放棄等)。如因領取補助費收回,僅能以公開招標方式提供使用,其他原因收回之空攤可分配使用或以公開招標方式提供使用;以公開招標方式提供使用之空攤若二次流標,得提供6個月短期申請使用。(二)有關私有市場,依台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私有市場所有權人、實際經營者與攤(鋪)位使用人應共推代表成立管理委員會,在本府市場處監督下,執行維護私有市場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設施及環境衛生。基於私有產權及市場機制,私有市場由所有權人協議辦理資產活化。(三)攤集場部分訂有行政契約之雙城、建國假日玉市及藝文特區因訂有申請使用原則或輔導管理辦法,故空攤依其使用原則或辦法辦理,福華及關渡宮則自治會組織章程已訂有空攤遞補程序,其餘自治會可依「本市臨時攤販集中場自理組織設置注意事項」,自理組織可於會員更新後將會議紀錄及更新後之名冊函報本府市場處備查。
三、目前本府市場處活化空攤方式說明:(一)私有零售市場所有權及使用權皆屬私有產權,現行由所有權人自行營運維管,本府市場處將持續依法監督。(二)攤販集中場之空攤位會有較複雜因素且流動性高的影響,故不論已納管(含公告)或未納管場域,可由自治會視自身攤集場定位由自治會進行招商可有效活化每天的攤位使用,增加出攤率以維護市民採買及每日營業攤商權益。(三)公有零售市場活化方式以提供短期使用、特殊資格配租申請(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公開招標等方式進行,除於本府市場處官網公告外,並與本府原民會合作,將空攤訊息廣為宣傳,以提高攤位使用率。另針對公有零售市場攤位承租人有繳租未營業情形,依規定加強稽查,並輔導攤商回歸市場營業。
四、針對公有零售市場空攤之精進方案,本府市場處後續將研議針對無意願經營之攤商,以專簽市府核定後提供70 萬補助費收回攤(鋪)位,後續進行整併整頓,再以招標方式委由專業團體規劃經營,廣邀年輕攤商進駐閒置空攤,活化市場產品多樣性,以吸引多元消費客群。另如因整併頓攤(鋪)位,配合整併進行攤(鋪)位調整變動攤(鋪)位位置者,本府市場處將研議參採改建市場搬遷補助原則,以提供設備補助上限6萬元、搬遷補助上限1萬元方式辦理,俾利攤(鋪)位整併活化,活絡市場商機。113.06.11 府授產業市字第1133013035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陳議員賢蔚等議員提案:「請市府針對本市列管之公、私有市場及攤販集中場,調查其實際經營之正確攤位使用狀況,並針對未每日經營之空攤位,擬定活化使用之專案計畫,以維護市民採買及每日營業攤商權益」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17日議財字第11205002250號函及兼依本府112年11月27日府授產業市字第1120149499號函續辦。
二、依據「台北巿公有零售市場活化計畫案」(附件) ,執行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內容如下:(一)調查各市場實際經營狀況,評估市場活化之可行性,確認市場活化需求,後續依各市場區位及特性不同擬定市場活化計畫。(二)針對有活化需求之市場舉辦說明會,並針對未來無意願經營之攤商,以提供70 萬補助費收回攤位。(三)後續針對大規模收回之攤(鋪)位,進行整併整頓,再以招標方式委由專業團體規劃,吸引年輕攤商進駐空攤。(四)針對小規模收回之攤(鋪)位,進行公開招標,引進新攤商進駐活絡市場。(五)另如因整併頓攤(鋪)位,配合整併進行攤(鋪)位調整變動攤(鋪)位位置者,參採改建市場搬遷補助原則,以提供設備補助上限6萬元、搬遷補助上限1萬元方式辦理。
三、有關114年「台北巿公有零售市場活化計畫案」,經調查評估各市場實際經營狀況後,暫擬定士林市場、興隆市場及大龍市場作為活化空攤方案試辦對象,說明如下:(一)目前士林、興隆、大龍市場現況:1、士林市場:士林市場於100年改建完成,規劃攤位數380攤。惟士林市場長棟目前多做倉庫使用,且屬於古蹟,再利用有限制,B1美食區無法吸引顧客。2、興隆市場:興隆市場於69年開業,攤位數88攤,已於110年收回21攤進行攤位整併,整併後現有攤位數82攤,目前未出租攤數8攤,市場後半段生意清淡。3、大龍市場:大龍市場於108年改建完成,改建後規劃攤位數82攤,目前未出租攤數8攤,市場北側生意清淡。(二)硬體改善:1、士林市場B1美食區預計於113年7月1號整修完成,規劃共食區。後續配合重新開幕舉辦行銷活動,展現士林的美食特色,並連結士林夜市商圈,吸引人潮與商機。2、興隆市場於113年進行空調整修工程優化營業環境,後續規劃動線及整併攤位,整併市場攤位後擬朝規劃美食區方向辦理。3、大龍市場108年改建完成,目前相關設施設備尚稱良好。4、除前述改善方式外,空攤將加強整修,俾使攤位更為整潔明亮,強化吸引客群效果。(三)軟體改善:市場處已制定台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行銷補助計畫辦理市集消費回饋及振興措施,吸引民眾至本市市場處所轄市集消費,振興市集商機。113年度已有士林、士東、南門等17家市場申請舉辦行銷活動,帶動市場商機。114年度將特別針對前揭3市場及其他空攤率較高者加強行銷及輔導。(四)引進年輕新攤商:1、過去空攤活化以公開招標及提供短期使用方式辦理,惟誘因不足。2、查新北市為減少市場閒置空攤,111年制定「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活化計畫」,辦理方式如下:(1)新進駐之使用人,符合本計畫對象者應於申請空攤時,併案申請。(2)前1年每月收取攤位使用費1元,以吸引入市營業之前置整備並協助初始創業者之適應期。(3)原則以1年為限,1年期滿後為提升誘因,建請第2年使用費給予5折優惠,第3年後繼續使用則不再給予優惠並恢復為一般攤商身分。3、後續將參照新北市市場活化作法,在符合本市相關規定下,研議適當作法,如給予新進攤商使用費及設備補助,以吸引年輕新血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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