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4/6/19
資料來源
因應食安危機連環爆,市府應推動食品技師簽證制度,協助業者建立適合經營型態的管理方案,並督導食品安全管理有被落實。
113.06.14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3.06.19 第14屆第04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3.06.24 府授衛食藥字第1130128572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4次臨時大會顏若芳等議員提案:「因應食安危機連環爆,市府應推動食品技師簽證制度,協助業者建立適合經營型態的管理方案,並督導食品安全管理有被落實。」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6月21日議警字第11308000660號函。
二、現行僅土木技師及會計師訂有獨立執行簽證業務制度,依技師法第13條技師執業範圍,須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命令不得牴觸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如以本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訂定相關簽證制度,有與母法牴觸疑慮,爰本府衛生局已於113年5月20日函建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擬定法源統一標準,以利衛生機關執行。本府衛生局將持續落實查核應聘用之業者是否依法聘用專門職業人員落實規劃執行食品安全制度,以確保消費者安全。
三、本府衛生局已於113年5月7日函文邀請百貨美食街業者及樓管參加衛生講習,以提升業者食品衛生管理知能;另請本市37處百貨公司於6月底前提供飲食櫃位從業人員及管理模式等資料,並預計於113年8月中旬召開會議研商美食街食品衛生管理及輔導業者強化管理作為。食品業者具有自主管理責任,本府衛生局亦將持續加強查核本市餐飲業技術士證持證比率,如查獲不符規定業者,均依法處辦。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