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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資料來源
北捷轉投資遊憩子公司,應由市府直接投資成立。
113.11.14送市府研議辦理。
113.11.20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3.11.29 府授財金字第1130154135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4次定期大會游淑慧議員等議員提案:「北捷轉投資遊憩子公司,應由市府直接投資成立。」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11月22日議交字第11307001340號函。
二、本府是否變更出資比例投資北捷子公司,在不影響貴會監督原則下審慎評估中。又因需時研議相關方案影響及配套,俟有結果即行回復貴會。114.01.08 府授財金字第1143010463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4次定期大會游淑慧議員等議員提案:「北捷轉投資遊憩子公司,應由市府直接投資成立。」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11月22日議交字第11307001340號函及依本府113年11月29日府授財金字第1130154135號函續辦。
二、查貴會第13屆第21次臨時大會交通委員會附帶決議:「請捷運公司針對目前經營之非交通事業體,評估以控股公司或成立子公司等方式經營,以強化專業管理及分眾企業化經營理念,以利捷運公司永續經營。」經捷運公司參考國外鐵道同業營運模式,提出成立遊憩事業子公司之投資方案。初期實收資本額規劃為新台幣(以下同)6,000萬元,由本府財政局代表市府投資,出資2,400萬元(股權佔40%),捷運公司出資3,600萬元(股權佔60%),先予敘明。
三、經本府審慎評估兼顧議會監督及本府監管權、場館經營專業之獨立性及挹注捷運本業財務永續經營等考量,就遊憩事業子公司股權出資比例,研議仍由捷運公司持股60%、本府持股40%,理由說明如下,敬請貴會支持:遊憩事業子公司成立及本府持股之緣由:子公司經營之附屬事業獲利挹注捷運公司(母公司)運輸本業:台北捷運為提供民眾便捷、安全、可負擔的大眾運輸工具,自營運以來,票價均未調漲,惟在人工及原物料成本提高、電費調漲情況下,營運要達成損益兩平日益困難。捷運公司參考國外鐵道同業,擬透過分眾管理與集團化運作,拓展事業範圍,爰提出成立子公司擴大營運附屬事業,增加收益,以支持交通事業本業票價之平穩。捷運公司多年經營實務經驗,有利場館未來發展:藉由捷運公司(母公司)多年經營管理之實務經驗協助子公司,有助於子公司營運及降低市府財務風險,並可加強資源整合以及簡化行政程序,擴大經營場館創意商業模式與空間運用,有利場館未來發展。透過專業化董事會及經營,拓展未來發展:成立新子公司可以引入專業遊憩產業人員擔任董監事,新公司可吸引專業活動策劃及市場推廣人才,策劃獨特、創新的行銷活動,引進新型態遊樂設施,招商引進最新科技應用,提供民眾新體驗,拓展未來場館營收。透過新成立子公司分眾化經營,減少捷運總公司管理幅度,捷運公司可專注運輸本業;子公司可精簡決策流程,可因應商機快速變化。遊憩事業子公司未來營運業務內容:短期提升三場館經營績效:拓展商業合作的多元模式,如與廣告商進行互惠合作、推出聯合票券促銷方案或調整場內店舖的分潤模式等,創造更多收入來源。藉由舉辦各項行銷活動進行品牌宣傳,吸引更多遊客參與。藉由異業合作舉辦各式主題活動,如與人氣IP合作推出聯名企劃、舉辦創意市集或引入特色表演等。中長期朝向多角化經營:尋求投入規劃中或興建中纜車、展演及體育場館、遊樂園事業等監造顧問服務,提供實務經驗,提供技術、管理及法規建議,以利符合未來營運需求,或與民間OT 廠商合作提供顧問及支援業務。積極與國內外知名IP及公關整合服務合作,引進新遊樂體驗及商品代理,吸引各年齡層的目標客群。持續導入新科技應用,如AR(擴增實境)、VR(虛擬實境)、MR(混合實境)等新型態娛樂互動體驗,創造出沉浸式的遊樂環境,升級場館科技感與娛樂性。議會監督權及本府監管權,不受影響:子公司由捷運公司持股60%、本府持股40%,本府透過直接及間接持股已超過50%,在「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規範下,貴會與本府監管範圍均不受影響。預算應送議會審議:原由捷運公司營運市有場館之財產所有權仍屬本市,子公司預算應併入捷運公司預算提送市議會審查,查無市議會無權監督或資訊不透明之情形。總經理應列席市議會報告並備詢:依「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略以),市政府資本額超過50%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應列席市議會報告並備詢;董事長經市議會邀請亦應列席報告並備詢。本府監管權不變:本府資本額占比超過50%以上公司事業之主管機關職權包括事業業務計畫及方針之擬訂、重要人員任免之擬議、事業管理制度之訂定、事業業務之檢查及考核等,遊憩事業子公司仍受本府監督管理。
四、綜上,捷運公司轉投資遊憩事業子公司,係為挹注捷運本業財務永續經營,以子公司經營之附屬事業獲利挹注捷運公司(母公司)本業,以支持捷運票價穩定之政策目的,強化分眾企業化經營、營運彈性及場館獨立性且兼顧本府及貴會監督權利,建議仍維持本府出資2,400萬元(股權佔40%)及捷運公司出資3,600萬元(股權佔60%)之方案,敬請貴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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