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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30
資料來源
鑒於新北市轄區內市立圖書館之過期雜誌、書籍,直接報廢處理會過於浪費,故可以透過整理後販售給有需求的民眾購買,不僅讓書籍可再利用也能增加圖書館的維護經費。
一、為提升市立圖書館過期期刊持續利用之價值,業於112年9月21日訂定「新北市立圖書館過期期刊販售要點」為辦理過期期刊再利用之依據。
二、市立圖書館已於113年1月27日起提供過期期刊販售服務,後續將每季辦理1場,已訂於5月4日、8月3日及11月2日舉辦,販售內容包含全市圖書館已逾保存期限之中外文及兒童期刊,販售刊物逾7百種。,一、為使館藏空間做更有效的利用,維持館藏資料之適用性及新穎性,原則上圖書館的書籍破損不堪使用,雜誌週刊逾6個月,非週刊逾1年會進行報廢作業,書籍或過期雜誌若仍有借閱價值,則會提供讀者借閱,若無則依市立圖書館「圖書資料報廢報銷注意事項」,將核定報廢之圖書資料由環保局或資源回收廠商回收,其變賣所得繳入國庫。
二、考量民眾對過期期刊之需求,圖書館將參考各縣市公共圖書館作法,評估可行性後,研議圖書館過期期刊販售之規定,以提高過期期刊持續利用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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