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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
資料來源
有鑑於許多食安事件受害民眾,多數皆以為是自身腸胃狀況,現階段衛福部食藥署「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中也規定中毒人數要達50人以上才會介入調查。為使地方衛生局能更快速主動掌握食安狀況,包括學校營養午餐、餐廳、攤販、外送平台、傳統市場、手做食品等,建請衛生局成立食安自主通報平台,讓有食安不適症狀之市民能自主至平台主動協助通報,衛生局可根據通報數據狀況,更快速掌握食安,第一時間減少受害人數,查明真相。
(一)民眾食用餐食後,如出現噁心、嘔吐、腹脹、腹痛、腹瀉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就醫時告知飲食史,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倘醫生認疑似食品中毒案件,即通報本府衛生局。
(二)另民眾倘遇有餐飲場所環境不潔或用餐後有腸胃不適情形,亦可透過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相關案件,本府衛生局接獲通報後即依法進行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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