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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資料來源
建請市府研擬擴大公費X光乳房攝影篩檢補助年齡。
112.06.13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2.06.21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07.04 府授衛健字第1120126466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陳議員怡君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研擬擴大公費X光乳房攝影篩檢補助年齡」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27日議警字第11208000680號函。
二、本市乳癌篩檢政策(公費乳房X光攝影檢查),係由中央預防保健費用補助辦理,對象為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或45-69歲婦女每2年補助1次篩檢。
三、公費乳房X光攝影檢查補助對象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參考乳癌發生率高峰為45-69歲婦女訂定之。本市109年乳癌發生人數高峰為45-69歲,中位數57歲,發現為早期癌約8成。
四、有關提高乳癌篩檢年齡政策,本府衛生局後續將函請該署考量科學實證、成本效益、公共衛生政策優先順序,綜合評估擴大乳癌篩檢對象效益。112.10.04 府授衛健字第1123052526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陳議員怡君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研擬擴大公費X光乳房攝影篩檢補助年齡」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27日議警字第11208000680號函。
二、本府衛生局業於112年7月27日函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釋示公費乳癌篩檢提高補助年齡可行性,該署函示乳癌篩檢補助對象(45-69歲婦女)係參考國際實證、乳癌流行病學及成本效益訂定。
三、為維護本市高齡者健康權益及強化乳癌早期發現,將請聯合醫院113年試辦本市70歲以上婦女乳房X光攝影檢查服務。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