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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
資料來源
建請市府研議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監測公司應將監測管理資訊定期上傳公開資訊網站併送建案基地所在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共同監督,提請審議。
112.10.261.案由修正為「建請市府研議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監測公司應將監測管理資訊定期上傳公開資訊網站,供民眾共同監督,提請審議。」。2.理由修正為「三、管理監測資訊全民監督管理監測資訊定期透過資訊平台公開,將使監造單位處理監測管理值達警戒值或行動值將進行補強或停工,不再心存僥倖或冒進趕工。」3.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2.11.01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11.16 府授都建字第1120147187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柳采葳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研議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監測 公司應將監測管理資訊定期上傳公開資訊網站併 送建案基 地所在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共同監督,提請審議。」,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3日議工字第11209002770號函。
二、有關「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監測公司應將監測管理資訊定期上傳公開資訊網站」一節,本府都市發展局已於112年11月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80497號函發布。爾後本市建築物新建工程開工後,須將監測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於工地告示牌或公佈欄新增QRCODE連結,另將一併要求工地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定期同步更新重點監測數值(含最大值、警戒值、行動值等),供民眾了解查閱,以落實全民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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