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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社會住宅評點制度,將「防災士資格」納入加分項以強化社區防災能量。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現行社會住宅評點制度,將具備「防災士資格」者納入評點加分項目,但須配合社區防災體系運作,參與災害預防及應變訓練,以強化社宅社區整體防災能量。 審查意見 114.11.20送請市府研(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都發局應落實「社宅關懷網」功能,針對社會住宅獨居老人進行加強關懷,並跨局處協調,針對特殊個案情形提出處置SOP。
都發局應落實「社宅關懷網」功能,針對社會住宅獨居老人進行加強關懷,並跨局處協調,針對特殊個案情形提出處置SOP。 審查意見 114.11.201.送請市府研議辦理。2.請社會局及住都中心於2週內針對(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公園處加強轄下公共藝術品宣傳,並結合觀光局推動其成為台北小型地標。
台北市多有藝術家捐贈或局處委外建造之「公共藝術品」(例如美崙公園無敵小鼠),然而許多公共藝術品未被市民、觀光民眾所知曉,且修繕費用通常所費不貲。為使本市「公共藝術品」設置之效益最大化,公園處應針對轄下(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市府修正中繼住宅申請原則,建立需求盤點機制,並納入弱勢優先及急難安置制度以促進都更推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並修正「台北市政府受理中繼住宅申請處理原則」,建立全市中繼住宅需求盤點機制,納入「弱勢優先、長輩優先、就近安置」原則,並設立「急難安置專案制度」,讓緊急情況得以安置,並確保都市更新與(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市府積極檢討石牌綠地解編,檢討徵收進度及政策方向。
建請市府積極檢討石牌綠地解編,檢討徵收進度及政策方向。 審查意見 114.11.20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12
完善公園遮陰設施標準,將日照分析結果納入設置參考依據。
完善公園遮陰設施標準,將日照分析結果納入設置參考依據。 審查意見 114.11.07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12
建請市府於新設社會住宅直接配置冷氣設備,改善現行「以租代買」方案,落實居住正義。
目前台北市之社會住宅未將冷氣列為基本配備家具,對民眾而言非常不便民,而現行「以租代買」方案成效與價格合理性有待改進,因此市府應改採其他配套,例如新設立之社宅由市府直接配置冷氣設備,以落實居住正義與照顧(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台北市政府應要求台電編列逐年計畫,讓電桿、變電箱退出人行道,以恢復行人安全且無障礙之通行空間。
台北市政府應要求台電編列逐年計畫,讓電桿、變電箱退出人行道,以恢復行人安全且無障礙之通行空間。 審查意見 114.10.30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4屆第06次定期(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都市發展局暨所屬二處易發生涉訟事件,建請常設專業輔助機構。
都市發展局暨所屬二處易發生涉訟事件,建請常設專業輔助機構。 審查意見 114.10.30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月
22
建請修訂台北市土資場管理自治條例,納管暫行要點申請設置場址,保障業者營運權益。
就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施行前,已依暫行要點申請設置土資場或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尚未取得營運許可者,就業者設置之場址,未納入第14條可納管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範圍,導致取得營運許(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更新處盤點可執行都更案件審議與都更推動業務之「都更師」所需專業要件、產業需求等,擬定認證設置草案後提報中央。
建請更新處盤點可執行都更案件審議與都更推動業務之「都更師」所需專業要件、產業需求等,擬定認證設置草案後提報中央。 審查意見 114.05.26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更新處盤點都更審查業務「估價」項目,研擬委請專業公會審查,加速審議流程。
建請更新處盤點都更審查業務「估價」項目,研擬委請專業公會審查,加速審議流程。 審查意見 114.05.26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市府對於家中有子女的租屋家庭提供租屋補助款,增加年輕爸媽們選擇留在台北居住的意願。
建請市府對於家中有子女的租屋家庭提供租屋補助款,增加年輕爸媽們選擇留在台北居住的意願。 審查意見 114.05.26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市府修訂《台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並研議提升為自治條例。
建請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工程處、法務局,啟動《台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跨局處修法機制,並研議將法律位階提升為「自治條例」之可行性。 審查意見 114.05.0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都發局建管處與建築師公會共商,訂定合理、透明之防水斜屋頂簽證價格。
建請都發局建管處與建築師公會共商,訂定合理、透明之防水斜屋頂簽證價格。 審查意見 114.05.0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07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一協調設置後巷路燈,以保障市民夜間通行安全。
建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一協調設置後巷路燈,以保障市民夜間通行安全。 審查意見 114.05.061.案由修正為「建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一協調加強設置後巷照明,以保障市民夜間通行安全。」2.送請市府研(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市府積極研議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升格為「都市更新局」 以提升都市更新政策效能!
建請市府積極研議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升格為「都市更新局」 以提升都市更新政策效能! 審查意見 114.05.0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07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工務局重新規劃台北市路燈換裝暨維護PFI計畫,確保不影響現有編制。
鑒於公園處全面委外案並無完善規劃,建請工務局針對台北市路燈換裝暨維護PFI計畫,研議以不影響現有編制為前提,重新規劃辦理方案。 審查意見 114.05.061.案由修正為「鑒於公園處路燈汰換委外案並(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市府修訂《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動力機具工程於住宅區夜間施工。
建請北市府將「無挖掘」施工行為,但使用動力機具之工程,納入《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道路挖掘之施工時間,由主管機關核定。但住宅區以日間施工為原則」之規範,禁止其於夜間進行施工。 審查意(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新建工程處評估大同區延平涼州街口人行天橋存廢,並落實地方民意溝通。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大同區延平涼州街口的人行天橋是台北市首座人行天橋,具有重要的地方歷史與文化價值,建議市府評估該天橋存廢的利弊,並加強與地方民眾溝通,確保政策符合民意。 市府回應,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依議會意見,著手進行存廢利弊的評估,並承諾將妥善與地方加強溝通。 (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市府修訂「台北市公共場所防針孔攝影管理辦法」,將反針孔偵測納入公共場所安全稽核項目並落實考核機制。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近年偷拍事件頻繁發生,但「台北市公共場所防針孔攝影管理辦法」自91年施行以來,缺乏檢測作業程序及追蹤列管,建議市府修法,將該管理辦法納入各機關公共場所安全稽核項目,並具體落實考核機制,例如將「有無實施反針孔偵測」列入公廁環境檢查表。 市府回應,該管理辦法修正案已於114年1月7日預告,預計於114年3月底完成修法,並自發布日起3個月內施行;修法內容包括明訂執行機關、規範受檢人配合檢查義務,以及針對違規者的改善及處罰機制。 市府表示,針孔檢核項目將依修正後的管理辦法執行,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避免與現行「台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的檢查項目重疊,確保法律明確性。 (閱讀更多)
2024
十二月
18
建請工務局公園處增購天災責任保險附加條款,保障路樹倒塌受損車輛市民財產權益。
議員指出,天然災害導致路樹倒塌壓毀合法停車位上的車輛,現行公園處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無法涵蓋天災理賠,建議應增購天災責任附加條款以保障市民財產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經法務局召開會議研商,保險公司指出目前天災險需以管理有欠缺為理賠前提,且現行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慰問金附加條款僅限人身傷亡,不適用財產損失。 工務局公園處後續將檢討是否將天災險或慰問金條款納入樹木相關保險,若明年度無法即時納入,將以個案方式處理相關理賠申請,以保障市民權益。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恢復113年「大安區黎元市場社會住宅」設計預算,並啟動可行性評估及需求座談會。
張志豪等議員指出,基於在地民意與實際需求,都發局應於114年編列預算時,恢復113年「大安區黎元市場社會住宅」設計預算,共281,837,000元,並立即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在地需求座談會。 市府回覆表示,殯葬處目前正依113年預算審查綜合決議進行禮儀大樓的先期規劃,預計今年底提出評估結果;若後續綜合評估適合作為社宅使用,都發局將於114年啟動先期規劃、在地居民溝通及需求彙整等相關作業。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交工處及新工處更積極有效落實標線轉實體人行道工程目標。
趙怡翔等議員指出,現有標線型人行道存在安全性不足的問題,建議交工處與新工處更積極推動將標線型人行道改為實體人行道,以提升行人安全及步行環境品質。 市府回覆表示,因部分路段受限於路幅狹窄、路面高低差及排水設計等因素,尚無法全面改設實體人行道,現以增設緣石、車阻及欄杆等硬體設施作為替代方案,並由交工處與新工處持續評估可行性。 市府指出,114年度已編列8億元預算,並向中央申請補助款共計8,738萬9,000元,將加速推動人行道改善工程;但因施工廠商有限,施工能量不足,後續將辦理招商說明會以吸引廠商投標。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鑒於京華城容積重大違失案已刻正調查中,市府應考量起訴與否,確保公安無虞後立即做出停工處分。
許淑華等議員指出,京華城容積重大違失案正在調查中,市府應考量是否起訴,並在確保公共安全無虞後立即做出停工處分。 市府回覆表示,若京華城工程基地經法院裁定扣押,現階段將依規定不予施工勘驗;如未經勘驗繼續施工,將勒令停工,並要求相關責任人依建築法落實工地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 市府已於113年12月3日以府授都建字第1130153428號函覆,並強調目前執行重點在於依法維護工地安全及公共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為因應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舞台區漏水之情事,補強修繕,以利表演團體及民眾使用之安全。
楊植斗等議員指出,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舞台區存在漏水問題,需進行補強修繕,以確保表演團體及民眾使用的安全。 市府回覆表示,工務局公園處已於113年11月5日與土木結構技師進行現場勘查,並由結構技師公會提出評估報告書,後續將儘速編列經費辦理改善工程。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請市府推進捷運芝山站至捷運石牌站,捷運綠廊改造計畫。
請市府推進捷運芝山站至捷運石牌站,捷運綠廊改造計畫。 審查意見 113.11.07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訂定標準人行道鋪面規範。
趙怡翔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人行道鋪面缺乏統一標準,導致材質與設計不一致,影響市容整潔及行人使用安全,建請市府訂定標準人行道鋪面規範。 市府回覆表示,工務局新工處正在研擬透水高壓磚人行道鋪面拼花標準圖,未來新設、拓寬、更新或復舊人行道將依此標準圖辦理,但尚未定案。 市府進一步說明,公有人行道無償認養原則上不開放變更材質,但特殊商業區、歷史文化區等特殊地點可個案審查後例外使用特殊材質與拼花設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同一地號土地,都市更新案與危老案分屬兩申請人掛件申請,法令競合問題,提請討論。
議員指出,同一地號土地因都市更新案與危老案分屬不同申請人掛件申請,導致法令競合問題,需釐清執行疑義。 市府表示,已於113年12月5日函請內政部釋示,並於113年12月16日收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回覆,確認若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案件經主管機關審核符合規定,仍應予核准。 市府目前依據內政部相關函示進行核處,並無明確完工日期或進一步承諾事項。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針對京華城疑涉不法容積獎勵部分變更設計,並立即停工及提出因應措施以保障市民權益。
議員認為京華城容積案涉及重大缺失,檢調已進行調查,若確認地檢署起訴,應避免成為「爛尾樓」,並要求市府針對疑似不法獲容積獎勵率20%部分進行變更設計,保障周圍住戶及市府權益,並立即停工及提出對應措施。 市府回覆指出,京華城容積案目前司法調查結果尚未明確,已成立「京華城容獎違失調查小組」,並預先研擬可能的後續作法,以因應未來司法偵辦結果及判決後的行政措施。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市府將老舊建物健康檢查納入定期檢查之項目。
詹為元等議員指出,老舊建物的結構安全關係公共安全,建議市府將健康檢查納入定期檢查項目,以提升建物安全性。 市府回覆,目前已完成6,161件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補助1,478棟建物,且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特定規模及具耐震危險疑慮的建物需每2年進行一次耐震能力檢查申報。 市府表示,除持續推廣補助外,近期已主動調查疑似無人維護的老舊建物結構安全情形,並將持續執行相關檢查與補助措施以維護建物安全。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研議社會住宅之二手傢俱、電器交流平台或機制。
鍾沛君議員指出,社會住宅退租與入住之間存在時間差,導致二手家電及家具媒合困難,並提議建立交流平台或機制以解決此問題。 市府回覆,目前已檢討前後承租戶家電媒合模式,但因涉及拆卸、搬運費用、媒合失敗後的契約義務履行、訴訟風險及個資利用等問題,尚未能全面推行,僅建議承租戶利用地區性社群平台自行處理二手家具。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已修訂退租申請書,加入環保局清潔隊聯絡資訊,並編製二手家具處理相關平台資訊供住戶參考,未來將持續檢討並視可行性規劃試辦。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市府建立都更諮詢網路平台,公告不良廠商並交流資訊,以提升都更效率及降低糾紛。
議員指出,因應「大都更時代」,為降低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時遇到不良廠商的風險,並提高資訊揭露的平等性,應建立都更諮詢網路平台,公告不良廠商並交流相關資訊,以促進效率並減少糾紛。 市府回應已透過都市更新處網站建立「都市更新審議服務平台」,公開申請案件基本資料、進度、公展公聽會及審議會紀錄等資訊,並定期更新核定案件的建照、使用執照申請情形、開工日期及預計完工日期。 市府進一步表示,將研議於平台上揭露「已核定後撤銷核定處分案件」及「10年內涉及行政訴訟案件」等資訊,供民眾參考,以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檢討赤峰街商圈土地使用分區,促進文創聚落發展並落實政府扶植商圈政策。
議員認為赤峰街商圈因土地使用分區限制,影響商圈發展,建議重新檢討土地使用分區,以落實政府扶植商圈的政策。 市府回覆指出,107年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地方反映商圈內店家設備、違章及氣味問題影響生活品質,且巷道狹窄,存在消防安全疑慮,因此未放寬土地使用分區;目前仍需地區民眾達成共識後,才能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市府表示正研擬輔導管理規定,協助商圈合法化,並要求新設商家透過商業處申辦社區參與,若無異議取得共識,都市發展局可核准納管,並將共識結果作為後續都市計畫檢討參考。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共融式公園建置,應與社會住宅結合優先完善社會住宅周邊之共融式公園遊具。
議員指出,共融式公園應與社會住宅結合,優先完善社會住宅周邊的共融式遊具,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並落實無障礙及共融理念。 市府回應,目前已在「信義區廣慈博愛園區」及「內湖區行善社宅」設置共融式遊戲場,並公告相關資訊;後續將於「信義區六張犁AB社宅」、「內湖區石壁潭社宅」及「文山區興隆FH社宅」等3處基地陸續設置,並在各階段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與規劃與檢討。 (閱讀更多)
十月
16
請市府明訂建築施工透地雷達檢測距離與深度規範,完善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要點。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要求承造人在放樣勘驗及竣工勘驗階段進行透地雷達檢測,但未明確規範檢測距離和深度,可能導致執行標準不一,影響公共設施維護品質,建議市府訂定相關辦法。 市府回覆表示,依該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承造人須於施工前調查基地四周20公尺範圍內公共設施現況,並繪製檢測深度達3公尺以上的道路檢測資料;相關檢測方式及報告書規範已由都市發展局及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訂定,並由工務局查核執行。 市府進一步指出,相關規範已於113年6月完成訂定,現階段由工務局依既有規定執行查核,未提及新增辦法或進一步修訂計畫。 (閱讀更多)
十月
16
請市府研擬「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透地雷達檢測備查」之查核程序及SOP規範。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要求承造人在放樣勘驗及竣工勘驗階段進行透地雷達檢測,並向都發局申報備查,但備查的查核程序缺乏明確規範,需市府研議制定相關內容及SOP。 市府回覆表示,依據該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承造人需於施工前調查基地四周公共設施現況,並繪製檢測資料;放樣及竣工勘驗時需檢附檢測資料,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查核。 市府進一步說明,檢測方式及報告書的詳細規範已於113年6月訂定,並由都市發展局函轉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執行查核。 (閱讀更多)
十月
16
0403震損個案亟需市府協助,建請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提出震損補助方案,協助災戶修復受損住宅。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0403地震造成住宅震損,災戶亟需市府協助,建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提出震損補助方案,以協助災戶修復受損住宅。 市府回覆表示,已訂定「台北市403震災列管紅黃單建築物修繕補強補助計畫」,並於113年8月20日公告,通知受災戶依規定提出修繕補助申請。 修繕補助採實支實付,補助上限包括紅單每戶50萬元、黃單每戶40萬元、共用部分修繕150萬元;另中央提供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最高補助金額達1500萬元,並有一般住宅弱層補強補助方案。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修訂《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增列代拆否決權以防範惡建商。
顏若芳、林延鳳、許家蓓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中,缺乏拒絕履行代拆職務的相關規定,可能無法有效防範惡建商,建議納入「公調機制」,以完善審查制度並維護民眾權益。 市府回應,依據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辦法,若實施者申請代拆不符規定,市府可依程序駁回申請,並已於113年5月13日修正公布相關作業流程圖,強化申請文件檢閱及再協調機制,以保障待協調戶的權益。 (閱讀更多)
六月
12
針對30年以上、液化高潛勢區紅、黃單建物,建議修法都更或危老重建條件,以確保巿民生命財產安全。
汪志冰等議員指出,針對30年以上且位於液化高潛勢區的紅、黃單建物,應修訂都更或危老重建條件,以降低震災風險並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市府回覆,截至113年6月14日,已列管紅單2件、黃單26件,並於113年6月5日公告第一次迅行劃定更新地區10處,目前正辦理第二次迅行劃定更新地區。 市府表示,依現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紅、黃單建物已符合適用條件,無需增修條件即可進行危老重建。 (閱讀更多)
六月
12
於大稻埕河濱公園增設極限運動場及溜冰場,提供年輕族群多元的遊憩空間。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於大稻埕河濱公園增設極限運動場及溜冰場,旨在提供年輕族群多元的遊憩空間,改善現有設施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將移設既有溜冰場至「西區水岸時空廊道」運動區域並擴增面積;極限運動場部分則保留既有場域,並進行設施更新或增建,以整合多元遊憩空間。 市府目前尚未提及具體完工日期或執行障礙,僅表示此案已納入「淡水河水岸空間環境營造案」規劃內容。 (閱讀更多)
五月
29
茲建請市府提高外牆修繕補助金額至15萬,以增民眾修繕誘因。
李明賢等議員指出,現行外牆修繕補助金額僅10萬元,金額不足以有效提升民眾修繕誘因,建請市府提高補助金額至15萬元,以改善外牆剝落問題並保障公共安全。 市府回覆,已依議會提案修正「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並於113年5月20日生效,將補助金額提高至最高20萬元,採實支實付,且放寬申請範圍至鄰接道路、私設通路、類似通路及開放空間等。 (閱讀更多)
五月
29
為因應0403震後大量磁磚剝落案件,建請市府用二備金補助外牆修繕經費、外牆安全診斷及檢查補助費。
議員指出,0403地震後本市發生大量磁磚剝落案件,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建議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補助外牆修繕經費及外牆安全診斷檢查費用。 市府回應,目前已依「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及「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補助,外牆修繕最高補助20萬元,外牆安全診斷最高補助8.8萬元,並於113年度預算編列990萬元。 市府表示,截至113年5月3日,通報案件共2,140件,初估113年度預算足夠支應;若下半年申請量超過預算,將視實際需求動用第二預備金。 (閱讀更多)
五月
15
為落實市長「大都更時代」政策目標,建請都市更新處研議放寬迅行都更前提,擴大都市更新適用範圍。
侯漢廷等議員指出,為落實市長「大都更時代」政策目標,建議都市更新處研議放寬迅行都更的前提,並擴大都市更新適用範圍,以加速危險建物重建,提升居住安全及都市防災能力。 市府回覆指出,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規定,對於危險建物若經相關法規通知限期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將主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自108年至今已劃定85處更新地區,以加速危險建物都更重建。 市府表示已依議會決議辦理,並函請相關單位查照,但未提及具體執行障礙或未來完工日期。 (閱讀更多)
五月
15
茲建請市府釐訂本市河濱公園內道路定義並降低車禍數,以還市民安全休閒空間。
李明賢、李芳儒、張斯綱等議員指出,河濱公園內道路缺乏明確定義,導致車輛誤入與車禍頻傳,影響市民安全與休閒品質,建請市府釐清道路範圍並降低事故發生率。 市府回應,交通局已於113年5月23日召集相關局處討論,並計畫分段盤點河濱公園內汽機車可通行的道路範圍,建立圖資公告,明確區分禁行與可通行路段,避免誤入。 市府進一步表示,針對違規行為,將依現行法規執法,並規劃科技執法措施,對未申請通行證的違規車輛進行開罰,後續將由工務局水利處持續處理相關執法與管理事宜。 (閱讀更多)
五月
15
建請適用防災型都更獎勵專案,加速本市危險老舊建築物改建,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本市危險建築物若依建築法或災害防救法公告執行強制拆除,應適用「防災型都更獎勵專案」,以加速危險老舊建築物改建,達成防災減災及建構安全城市的目標。 市府回覆,目前已公告實施「台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計畫書」,針對耐震能力不足且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提供重建誘因,並研議將依建築法第81條強制拆除的建築物納入適用對象,預計於113年8月8日提報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後續將循程序辦理變更作業。 (閱讀更多)
五月
15
為本市長照服務之發展,建議市府刪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及第二層使用」之相關規定。
楊植斗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限制長照服務設施僅能設置於建築物第一層及第二層,可能不利於本市長照服務的發展,建議市府刪除相關規定。 市府回應,基於工業區劃設目的及避免排擠產業用地,現行規範已於108年放寬至允許建築物地面層以上連續樓層設置長照設施,但全面刪除樓層限制需考量產業政策及實務需求,將由都市發展局洽相關局處研議修法可行性及影響。 (閱讀更多)
五月
15
為本市長照服務之發展,建議市府刪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供員工使用」之相關規定。
楊植斗等議員指出,為促進本市長照服務的發展,建議市府刪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供員工使用」的相關規定,認為現行規定可能限制長照機構的設置,影響服務推廣。 市府回應指出,工業區的劃設目的主要是支持工業發展,相關土地使用規範旨在避免排擠工業生產用地,並強調長照機構的設置涉及產業與社會福利政策,需進一步研議修法可行性及影響。 市府表示,將由都市發展局協同產業發展局、衛生局及社會局進行研議,並考量未來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的管制配套措施,但目前尚未提出具體修法時程或承諾。 (閱讀更多)
五月
15
應重新評估檢視樹木健檢,確保安全檢測能有效反應。
議員指出,樹木健檢應重新評估,確保安全檢測能有效反映,並建議市府擴大應力波檢測範圍及試辦光達檢測,避免單一指標評估的不足。 市府回應,已於112年12月7日成立「公園處轄管樹木管理諮詢委員會」,並修訂樹木安全評估調查表及處理標準作業流程,新增「環境公共安全風險度」評估,並依風險程度規劃重新檢測的頻率。 市府進一步表示,113年度已針對約7,000株高風險樹木進行非破壞性儀器檢測,並試辦光達(LiDAR)監測行道樹生長變化,預計於工作計畫書審核通過後80日內提交初步成果,200日內提交完整成果。 (閱讀更多)
五月
8
比照柯前市府公布大巨蛋都審錄音檔,提供京華城改建案相關都審會議錄音檔,供議會了解監督。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應比照柯前市府公布大巨蛋都審錄音檔的做法,提供京華城改建案相關都審會議錄音檔,以供議會了解並進行監督。 市府回覆,已於113年4月22日起陸續提供「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第602、605次會議中京華城改建案的錄音檔及逐字稿,並檢送相關資料供提案議員參閱。 市府強調,提供的資料僅供議員公務使用,需遵守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並不得外流,若有侵害他人權益情事,需自行負責。 (閱讀更多)
五月
8
為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222-1地號都市計劃變更後之規劃應納入公共服務空間。
張志豪等議員指出,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222-1地號目前屬於「軍事機關用地」,提案理由為希望都市計劃變更後能納入公共服務空間,以提升該區公共設施的使用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該地屬國有土地,已於111年11月17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0次會議建議變更為「文教用地」,目前由文化部負責研擬都市計畫變更方案,但尚未正式提送書圖至市府。 市府已於113年5月15日函轉文化部,請其將議員提案內容納入規劃方案參考,後續進度需待文化部完成方案研擬。 (閱讀更多)
五月
8
為解決行義路溫泉產業專用特定區停車不足問題,請市府研議規修正都市計畫規定,以利業者可以在基地內增設停車位。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行義路溫泉產業專用特定區因停車位不足,導致90%客人需以小客車進入該區,且營業尖峰時段公共運輸已停駛,建議市府研議修正都市計畫規定,取消基地內地下層開挖限制,以增設停車位。 市府回覆表示,已請業者提供增加停車位的具體數量,以進行後續交通影響評估分析,並與交通局研析辦理。 (閱讀更多)
五月
8
請依據議會決議積極推動士林區美崙公園地下新建停車場之相關規劃與預算之編列,以落實改善該附近地區交通環境。
議員認為士林區美崙公園周邊交通環境需改善,提案要求市府規劃並編列預算新建地下停車場,以解決停車需求及交通壅塞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交通局已於113年2月19日召開審議委員會會議,原則同意新建地下停車場,並於113年5月2日經市府決議同意興建;停車管理工程處已將該案納入114年概算籌編,並著手規劃設計。 (閱讀更多)
一月
23
本市住宅區都市更新案及危老申請案,建請免依建築技術規則第39-1條日照規定檢討,提請討論。
議員指出,本市住宅區的都市更新案及危老申請案推動時,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第39-1條的日照規定可能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相關規定重疊,建議免除該日照規定的檢討,以加速都市更新進程。 市府回覆表示,依據內政部109年函釋,若地方政府已在都市計畫層級訂有相當於建築技術規則第39-1條的管理規定(如院落、鄰棟間隔等),則可免除日照規定的檢討。本府都市發展局將依此函示研議相關可行性。 (閱讀更多)
一月
23
建請放寬台北市危險建物認定標準,促進防災型都市更新及危險建築加速重建。
陳政忠、李柏毅、洪健益等議員指出,「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中,評估結果 ID 值小於 0.35 的建築物才能認定為危險建物,標準過於嚴苛,導致實務上難以執行,形成有法無實的情況,建議放寬認定標準以加速危險建築物重建,落實都市防災政策。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3月28日公告實施「台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針對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依內政部規定,評估結果 ID 值小於 0.35 的建築物視為危險建物,並給予容積獎勵以促進重建。此外,對於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提供放寬容積率等誘因,並允許經耐震鑑定結果 ID 值小於 0.35 的合法建築物申請防災都更計畫。 市府表示,針對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進行結構初評後 ID 值大於 0.35 的情況,將邀集相關公會進一步討論,以解決認定上的問題。 (閱讀更多)
一月
23
建請市府將台北願景計畫工作室改作松基里民鄰里活動空間使用,以促進鄰里關係、提升空間使用效率,提請審議。
建請市府將台北願景計畫工作室改作松基里民鄰里活動空間使用,以促進鄰里關係、提升空間使用效率,提請審議。 審查意見 113.01.19送請市府積極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01.23 第14屆(閱讀更多)
一月
23
建請市府修正前已核定之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都市更新案比照新法適用,免撤案重報。
議員指出,「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已於112年7月19日修正公布,提案認為法令修正前已報核的都市更新案應比照適用,無須撤案重新報核,以免損及實施者及地主的權益,並建議市府依從新從優原則處理。 市府回覆,該案涉及內政部訂定的「都市更新條例」第83條法令適用疑義,已於113年1月25日函請內政部釋示,並於113年2月5日收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回函,確認都市更新案應以事業計畫報核日為法規適用基準。 市府表示,後續將依內政部釋示內容辦理,並未提供具體執行時程或進一步承諾。 (閱讀更多)
一月
23
同一街廓相鄰二事業計畫已報核之都市更新單元,擬合併辦理都市更新,建議同意合併無須重新報核,提請討論。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同一街廓內相鄰的兩個已報核都市更新單元,若合併辦理都市更新,可避免重新報核,提升都市土地開發效率,並創造更優質的居住與都市環境。 市府回覆,因提案涉及建築法令適用日不一致的疑義,已於113年1月25日函請內政部釋示,後續將依內政部釋示內容辦理。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台北市建管處強制拆除逾期未申請續設且未自行拆除之大型屋頂廣告物,以維護公共安全。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若「大型屋頂廣告物」許可證逾期未再申請繼續設置,且經建管處通知後未自行拆除,可能引發公共安全問題,建管處應積極介入強制拆除,以保障市民安全。 市府回覆,目前台北市共有122件大型樹立廣告物許可證逾期未再申請續設,建管處已著手掣函通知申請人、使用人及設置處所所有權人陳述意見,若屆期仍未申請或拆除,將依建築法裁罰並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費用。 (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檢討木柵景美萬芳路140高地細部計畫,放寬住宅用地高度及使用限制,提升容積使用及都更獎勵效益。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木柵、景美萬芳路140高地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的住宅用地高度及使用限制過於嚴苛,導致法定容積及都更改建獎勵容積難以充分使用,並建議放寬第參類住宅用地的管制措施,使其比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三種住宅區。 市府回覆表示,該地區細部計畫目前適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並承諾將研議檢討建築物高度管制及第參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此外,都市發展局正在進行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並將納入檢討全市山限區放寬興建的可行性。 市府尚未提供具體完工日期或進一步執行細節,僅表示相關事項正在研議中。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補充「台北市建築執照特殊結構外審原則」不足,以提升防災效益並改善深開挖工程損鄰問題。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目前「基泰條款」僅能在深開挖工程災難後進行補救,無法達到防災目的,建議即刻補充「台北市建築執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委託審查原則」不足之處,以提升防災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特殊結構外審」修正草案正在研議中,已於112年9月26日及112年10月20日邀集各專業公會及相關單位討論,後續將進行法制作業。 市府另提到,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討論1995年台北市地質敏感區位圖研究案內容及背景,作為修正審查原則的參考。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市府建管處納屋頂廣告執照效期於建築物公安檢查,並增設系統警示功能以確保安全。
議員指出,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提案市府建管處將「屋頂廣告雜項執照效期」納入「台北市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並建議在現有執照申請系統中加入警示功能,以便有效管理廣告物雜照效期。 市府回應,現行公安申報項目共計16項,均由中央訂定,若要納入屋頂廣告相關項目,需待中央修正法規;但市府將研議在現有執照申請系統中加入警示功能,透過系統列管並通知申請人辦理續設或拆除。 市府目前已函送相關單位研議,並表示將由建築管理工程處負責執行警示功能的通知作業,尚未提及具體完成日期。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工務局檢視合約範本停權及終止條款,並評估公園維護管理系統全府通用之可行性。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為防止廠商以不實照片進行核銷,建議工務局檢視合約範本中「終止合約」、「不予續約」及「停權」的相關條款,並評估將「公園委託維護管理系統」擴大至全市府通用的可行性。 市府回應,現行採購契約範本已包含「終止契約」、「不予續約」及「停權」的相關規定,並於113年3月22日召開說明會,由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介紹「公園委託維護管理系統」,會後將通案性辦理原則提供各機關學校參考。 市府表示,工務局將進一步召集相關單位,介紹該系統的內容與操作方式,供各機關參考建置。 (閱讀更多)
一月
17
為強化市府昇降梯許可證查核,爰提案「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增列「昇降梯」項目,以保障民眾搭乘昇降梯之安全。
議員指出,為保障民眾搭乘昇降梯的安全,提案要求市府在「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中增列「昇降梯」項目,以強化昇降梯許可證的查核機制。 市府回覆已積極辦理,並自113年1月1日起,將「昇降梯」項目正式納入「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表」的檢查內容。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工務局擔任主責單位,編列經費進行「側溝普查及改善執行計畫」,普查側溝並建置相關圖資。
議員指出側溝現況缺乏完整普查與圖資建置,導致排水管理效率低下,建請工務局編列經費進行「側溝普查及改善執行計畫」,以改善排水系統並提升市政管理效能。 市府回覆表示,已依議會決議於113年度編列經費,將自中山區開始進行側溝巡查及圖資補遺建置,並於114年度擴及全市其他行政區排序實施。 市府承諾具體執行計畫,113年度完成中山區側溝普查與圖資建置,114年度推廣至全市,並已函送相關辦理文件。 (閱讀更多)
2023
十二月
13
建請市府設立社會住宅專責管理機關,統籌業務並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議員指出,為提升社會住宅的功能與居住品質,建議市府設置專責管理機關,統籌處理社宅相關事務,並提供單一窗口服務,便利市民諮詢,同時確保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市府回應,已由社會局在廣慈衛福大樓成立「社宅社工專責小組」,專責處理廣慈社宅1,500戶住戶的需求,並提供諮詢、關懷與輔導服務,未來將定期向當地里長及民意代表報告服務成果。 市府表示,已成立「社宅關懷網」,每月召開個案研討會,並透過區級社會安全網會議整合資源,強化跨局處合作,進一步完善弱勢住戶的服務網絡。 (閱讀更多)
十二月
13
建請市府規劃改建松山區民族東路605至769號地下室滲水及民族大排老舊結構,改善居住品質。
議員指出,台北市松山區民族東路605號至769號的數百戶住戶長期受到地下室滲水問題困擾,且民族大排現況溝渠結構老舊,影響居住品質及市容美化,建請市府規劃改建工程。 市府回覆表示,工務局水利處已於112年12月11日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可行性方案,後續由水利處負責推動相關工作。 (閱讀更多)
十二月
13
建請市府制定行道樹栽種與檢測標準,增設備與人力,提升路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安全。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行道樹及路樹傷人案件頻繁發生,建議市府研擬「行道樹栽種規範」及「土壤檢測標準」,並增加檢測設備及人員,以提高檢測比例,進而擬定復育或退場機制,達成城市綠覆率與市民安全兼顧的目標。 市府回覆,工務局公園處已訂定行道樹栽種規範,包含設置規劃原則、植穴設置規範及種植工法,並針對土壤檢測標準要求承商提供合格土壤來源證明及檢測報告;113年起提升巡查人員至32名,並逐年增加委外巡查人力及非破壞性檢測儀器,預計每年檢測至少5,000株以上。 市府表示,111-112年度已完成12行政區行道樹全面性健檢,並針對高風險路樹進行移除作業,112年度檢查出的高風險路樹預計於113年6月底前完成移除。 (閱讀更多)
十二月
13
市府處理基泰大直鄰損之公務員加班費,應由基泰建設全額支付。
市府處理基泰大直鄰損之公務員加班費,應由基泰建設全額支付。 審查意見 112.12.12送請市府積極依法辦理。 大會決議 112.12.13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12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建築主管機關應制定建築基礎工程自動化監測法規,以科學記錄方式杜絕工安災害。
議員指出,現行建築基礎工程缺乏自動化監測法規,導致工安災害頻傳,建議制定相關法規並以科學記錄方式提升安全性。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2年12月19日邀集相關專業公會研討特殊結構建築工程採用自動化觀測系統的可行性,並於113年3月15日函請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及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參照會議結論辦理。 市府承諾將規劃針對特殊結構建築設計之建照工程,研議採用自動監測系統的可行性及配套措施,並持續推動相關進度。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大直塌陷案為台北工安敲響警鐘,主管機關有責任要改善處理規則,盡全力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議員指出,大直塌陷案凸顯台北市工地安全管理的不足,主管機關應修訂相關規則,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市府回應,「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已於112年12月8日修正發布並實施,並要求建築工地新增監測數據看板與雲端資料庫上傳機制,供民眾查閱。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原則」已於113年6月7日修正發布,並自113年6月27日生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主管機關建立制度,揭露「基泰大直」施工安全監測數據,確保公共安全並預防災害。
吳沛憶等議員指出,「基泰大直」房屋傾倒案件中,監測數據在事發前已超標卻未處理,顯示現行制度對施工安全監測的管理不足,建議主管機關應建立制度,確保安全監測數據的取得與揭露,以保障公共安全並預防類似災害。 市府回應,都市發展局已於112年11月8日發布相關措施,要求本市建築工地開工後須將監測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在工地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及新增QR CODE連結,確保數據透明化,並將不定期檢查執行情形。 市府進一步表示,已通知建築工地填報雲端資料庫連結,並計畫彙整清單公告於建築管理工程處官網,同時重申施工安全監測應依內政部相關規範進行,並由專業廠商提供監測報告,確保施工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市府訂定管理辦法落實營造業專業分工,並建置大直民宅「建築履歷」供民眾查閱,防杜坍塌事件重演。
李芳儒等議員指出,大直民宅坍塌事件顯示現行建築管理存在漏洞,建議市府訂定管理辦法以落實營造業法中的「專業分工」,並建置「建築履歷」供民眾查閱,以提升施工透明度與安全性。 市府回應,已要求本市建照工程在申報施工計畫時,需提報「專業工程項目施作情形表」備查,並強調若內容涉及偽造,將依法究責。 市府另表示,為方便民眾查詢施工進度,建築管理工程處已於「建築資訊e點通」系統新增施工進度查詢功能,提供包括建照號碼、起造人、承造人等詳細資訊,功能已於112年10月上線。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確保都市更新後之建築物預留足夠人行道設施。
趙怡翔議員指出,都市更新後的建築物應預留足夠人行道設施,以改善現有都市更新案中人行道設置不足的問題,並提升人行空間品質,因應極端氣候需求。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2年9月18日修正發布「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調整容積獎勵計算方式,促進多元人行空間的留設,並於113年5月13日公告修訂審議原則,增訂申請留設騎樓容積獎勵的樣態,以確保人行空間的串聯性。 市府進一步說明,騎樓設置需因地制宜,考量各行政區的都市發展紋理及商圈特色,並將相關規定納入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進行後續檢討。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徵收民權東路六段180巷42弄西側道路用地取得及興建工程作為道路用途。
何孟樺、徐立信、李芳儒、許淑華、陳宥丞、闕枚莎指出,民權東路六段180巷42弄西側道路目前未完成徵收與興建,影響當地交通便利性,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徵收土地並進行道路開闢工程。 市府回覆表示,該案於111年度曾申請使用平均地權基金辦理,但因預算遭議會全數刪除,依相關決議,需至114年度方能重新申請辦理。 市府進一步說明,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將該道路納入111年及113年概算項目,但因財源有限且排序優先性不足,未能納入年度預算,將持續於114年度概算中檢討財源籌措情形。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建築主管機關應積極宣導現況鑑定。
張志豪、徐巧芯、耿葳等議員指出,現況鑑定對於建築施工可能造成的鄰房損害爭議具有重要性,應加強宣導以保障住戶財產權益。 市府回應,已依據「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要求建方提升鄰房現況鑑定比例,並計畫在通知函文中增加對住戶參與現況鑑定重要性的說明提醒。 市府表示,後續將進一步要求鑑定機構於通知函文中強化相關宣導內容,但未提及具體完成時程。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茲建請市府加速修訂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並應加入第三方公會鑑定機制,且由建商支付相關費用。
李明賢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缺乏第三方公正鑑定機制,導致受損戶在責任歸屬認定上常陷入困境,建議市府修法加入第三方公會鑑定機制,並由建商負擔相關費用,以保障受損戶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該規則修正草案已完成法定程序預告,並於112年11月23日通過法規委員會審議,修正重點包括:加入第三方公會參與現場勘查及覆核機制,明訂相關費用由建方負擔,以及受損戶不服認定時的鑑定流程與費用分擔規定。草案將提送市政會議審議。 市府承諾加速推動修法,並已完成法規委員會審議,預計下一步提送市政會議審議,進入最終決策階段。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市府依規劃書執行北投石自然保留區長期保育策略,復育北投溪生成環境。
陳賢蔚等議員指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應依「台北市北投石自然保留區可行性評估及範圍劃設規劃書」中的「保育策略期程規劃」執行長期保育策略,包括水質監測、生成環境監測、社區巡護輔導、水污染稽查、污水下水道規劃管理,以及解說員培訓與環境教育等措施,以恢復北投溪生成北投石的環境標準。 市府回覆表示,將檢討相關保育策略事項及期程,並於113年度進行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現況與復育可行性調查計畫,以研提後續復育方向及可行方案,並依調查結果修正自然保留區維護管理計畫。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民生社區內「連棟建築物」受限都市計畫規定,不得個別申請拆除重建,影響居民更新整合意願及重建權益,請提出都市計畫檢討方案。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民生社區內的「連棟建築物」因都市計畫規定,必須整街廓所有人共同申請拆除重建,導致居民更新整合意願低落,影響重建權益,提請市府檢討相關都市計畫規定。 市府回覆,目前已委託專業服務案進行「民生社區再發展策略暨景觀影響分析」,透過現況調查、地區溝通及模擬分析,檢討管制規定調整的可行性及重建後的景觀影響,預計於113年6月底前完成。 市府表示,待專業服務案完成並取得地區共識後,將配合辦理都市計畫檢討的法定作業程序。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台北市政府增編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路樹巡檢人力,防範路樹倒塌危害民眾安全及財產。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為避免路樹倒塌造成民眾生命威脅及私人財產損失,建議市府逐年增編路樹巡檢人力,以降低道路暗藏危機並減少傷害。 市府回覆,工務局公園處將自113年起提升委外巡查人員至20名,並維持自巡人員12名,共計32名人力;另自114年起逐年編列經費增加委外巡查人員以提高巡查頻率,期望減少樹倒案件發生。 市府表示,將透過專家學者舉辦病蟲害辨識及樹木安全評估課程,提升內部巡查人員專業能力;委外巡查人員則需具備相關技術士或技師證照,或具備2年以上園藝相關工作經驗,以確保巡查品質。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市府規範建築工程施工期間分階段提交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並將建案資訊送至里辦公室備查供民眾監督。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現行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缺乏透明度,民眾無法有效監督施工過程,可能導致公共安全隱患,提議要求營造廠商於施工前、中、後分別提交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並上傳至市建管處備查,同時將建案資訊送至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監督。 市府回覆,建管處已邀集工務局及相關專業公會召開會議,決議修訂「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新增工程放樣勘驗及竣工前須進行地球物理探測,並送至道路主管機關備查,目前正進行修法程序。 市府都市發展局已發布要求,未來新建工程開工後需上傳監測資料至雲端資料庫,並於工地設置告示牌新增QRCODE連結及監測數據看板,定期更新重點監測數值,供民眾查閱,以落實全民監督。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市府規範建築工程結構體施工期間,監測資訊定期公開並送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監督。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的監測資訊公開不足,可能導致監造單位忽視警戒值或行動值,進而冒進趕工,建議市府要求監測公司定期上傳監測資訊至公開平台,並供民眾監督。 市府回覆,都市發展局已於112年11月8日發布相關函文,要求本市新建工程開工後,監測資料須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在工地告示牌或公佈欄新增QRCODE連結,同時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定期更新重點監測數值,供民眾查閱。 市府承諾透過上述措施落實全民督工,並未提及執行障礙或預計完工日期。 (閱讀更多)
六月
28
建請市府積極協商內政部解決大彎北段違規住宅問題,檢討裁罰必要性並取消不必要告知單。
議員指出,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長期違規移作住宅使用,台北市政府未積極處理並延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監察院曾於105年糾正此事。108年市府都委會通過有條件住宅使用放寬,但住戶回饋金機制至今未獲內政部營建署同意,影響住戶權益及都市發展。 市府回覆,目前已多次向內政部提送修正計畫書,最新進度為112年5月19日再次提交修正內容,正等待內政部排會審議,並承諾持續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協商,尋求大彎北段最終解決方案。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針對陽明山前山公園公共浴池水源不足問題,以及老舊公共設施全面進行安全改善計畫,提請審議。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陽明山前山公園公共浴池存在水源不足問題,女湯僅能開放一池,且公共設施維護不周,包含AED設備鏽蝕等安全隱患,要求市府提出改善方案並進行全面安全改善計畫。 市府回覆,公共浴池水源不足係因氣候變遷導致溫泉出水量減少,已採取女湯關閉二池的權宜措施,並研擬管線汰舊換新機制及成立溫泉取供事業,預計於116年完成溫泉取供事業成立;此外,113年3月已完成第一階段管線更新,第二階段工程將於113年8月28日至114年1月31日進行,施工期間浴池暫停開放。 市府表示,將透過新聞稿、官網公告及現場施工告示,並利用官方LINE帳號「前山溫泉泡湯趣」不定期更新施工進度,以減少民眾疑慮。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針對「北投石自然保留區」提出生態復育改善計劃,提請審議。
建請市府針對「北投石自然保留區」提出生態復育改善計劃,提請審議。 審查意見 112.06.19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1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六月
21
針對中山區榮星花園九重葛花廊凋零衰落,請市府研議恢復往日榮景,提請審議。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中山區榮星花園的九重葛花廊因植株老化導致凋零衰落,影響公園景觀,提請市府研議恢復往日榮景。 市府回覆,工務局公園處已邀請專家學者於112年7月13日現勘九重葛生育地,並著手改善;另已拜訪專業苗圃業者,學習修剪及維護技巧,並了解新品種知識。 市府表示,由於現地九重葛植株老化,需分年分段進行維護,並已陸續修正既有維管方式,預計於112年9月底完成相關精進作為,持續提升技術以恢復繁花景觀。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台北市政府研擬增訂「防災都更容積獎勵」。
陳炳甫等議員指出,台北市部分建築物耐震能力不足,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明顯危害,建議市府研擬增訂「防災都更容積獎勵」,以促進都市更新並提升防災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3年3月28日公告並實施「台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該計畫針對屋齡達50年以上且耐震能力不足的合法建築物,提供適用對象的認定標準,並以結構安全評估結果作為依據。 市府目前正積極研議相關都更獎勵機制,旨在建構防災都市,並已依議會函文進行相關辦理程序。 (閱讀更多)
五月
17
請市府2年內普查淨寬不足0.9公尺人行道,優先改善學校、醫療、公園及捷運站周邊通行環境。
吳沛憶等議員指出,本市部分人行道淨寬不足0.9公尺,影響行人通行權,建議市府於2年內完成普查,並優先針對學校、醫事機構、公園及捷運站周邊進行調查,以建立基礎資料作為改善依據。 市府回應,目前已由工務局新工處展開全市道路及人行道普查,預計3年內完成,其中路寬30公尺以上主要道路及醫院、學校周邊約390公里將優先於2年內完成。 市府另成立「台北市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截至目前已完成24所學校的會勘,預計年底前完成25所醫院的會勘,並逐年編列經費改善。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都發局全日開放本市社會住宅之垃圾資源回收室。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本市社會住宅垃圾資源回收室目前僅於特定時段開放,建議市府改為全日開放,以便利住戶垃圾分類及丟棄,提升生活品質。 市府回應,目前已試辦24小時開放垃圾回收室,但因住戶未妥善分類垃圾,導致環境髒亂、異味及害蟲問題,試辦成效不佳,故改為每日開放三個時段(合計5小時),並安排專人維護環境整潔。 市府表示,若全面24小時開放,需增加人力成本每年約900萬元,考量財政負擔及管理困難,建議維持現行每日5小時彈性開放的方案。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檢討士林、北投傳統點狀工業區改為住宅區,以促進都市發展並保障市民權益。
議員指出士林區、北投區仍有傳統點狀工業區緊鄰住宅區,影響都市發展規劃,並造成使用與管理困難,建議通盤檢討變更為住宅區,以促進都市發展及維護市民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都市發展局已進行「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前期作業-關鍵議題檢討」委託案,目前完成工業區基本資料調查並進入期中審查階段,預計112年下半年公開徵求意見,114年啟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公告及後續法定程序。 市府承諾未來將參酌規劃案資料,並收集地方民眾及專家學者意見,研議具體可行方案後納入全市通盤檢討案辦理。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專案檢討陽明山禁建區建物修護規範,訂定暫行辦法保障居民權益。
陽明山地區因長期受禁建影響,使該地區部分建物,無法依據法令或行政規範進行修護,致產生不得已的違章現況,建請市政府體恤民生之需,盡速專案檢討於一定時間內訂定相關暫行辦法,以保障居民之權益。 審查意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工務局及交通局評估通河東街一段179巷至大南路路段拓寬工程,改善交通安全及通行問題。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通河東街一段(通河街179巷至大南路)因道路兩側停車導致淨寬狹窄,會車困難,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通行,建議工務局配合交通局評估道路拓寬需求,並盡速規劃施作相關拓寬工程,以改善交通安全及保障用路人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本案涉及層面較廣,相關機關將研商討論後再行回覆;後續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案址拓寬後的路型及配置調整可行性評估等相關工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請都發局比照新北市府全額補助海砂屋鑑定費用,協助住戶早日遠離危險並且加速台北市海砂屋改建
議員指出,台北市海砂屋住戶面臨安全威脅,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府全額補助海砂屋鑑定費用,以協助住戶早日遠離危險並加速改建進程。 市府回覆,預計於112年下半年度啟動「全額補助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鑑定費用試辦計畫」,目前正依行政程序研議簽核中,並同步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市府承諾,試辦計畫公告後將透過新聞稿及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等管道加強宣導,以提高民眾申請海砂屋鑑定的意願。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工務局全面更新通河西街二段路面,改善交通安全並保障用路人權益。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通河西街二段道路路面凹凸不平,影響交通安全,要求工務局盡速規劃並施作全面更新工程,以保障用路人權益。 市府回覆,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將該路段路面及溝蓋更新工程納入112年度預算,並計畫進行改善。 市府表示,纜線地下化部分因過往遭遇民眾抗議及地下管線障礙等問題未能完成,後續將協調台電公司試挖並先行施工可行路段,其餘路段暫時將電桿遷移至堤防側,待障礙因素改善後再進行地下化作業。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擴大補助老舊集合住宅消防及避難設備更新,提升台北市消防安全。
議員指出,台北市老舊集合住宅的消防安全亟需改善,建議市府擴大「台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以鼓勵更新消防及避難設備,提升公共安全。 市府回覆,已於113年度概算中編列700萬元預算,較112年度增加500萬元,旨在讓更多符合資格的社區能獲得補助,改善公共及消防安全。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依「雙首長會議結論」,研擬陽明(北投八號)公園土地徵收後續執行方案,保障住戶權益。
議員指出,市府因故未開闢陽明(北投八號)公園,影響現有住戶權益,要求市府依據106年2月7日「雙首長會議結論」研擬後續執行方向,保障居民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已委託專業團隊評估公園土地利用規劃,並召開多次專家學者座談會及跨局處會議,通盤考量實際狀況,彙整意見後研擬處理方向,後續將函復研議結果。 市府進一步說明,將與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合作,共同研議相關議題及解決方案,以妥適擬定陽明公園後續執行方向。 (閱讀更多)
五月
17
茲建請市府半年內普查、儘速改善未達0.9M之人行道,以洗刷行人地獄之名。
李明賢等議員指出,台北市人行道淨寬不足0.9公尺的問題嚴重影響行人安全,並要求市府半年內普查並改善,以改善「行人地獄」的形象。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2年起展開全市道路及人行道普查,並優先針對路寬30公尺以上主要道路、醫院及學校周邊進行調查,預計3年內完成全市普查,並逐年編列經費改善不足路段。 市府進一步說明,針對忠孝東路6段212巷3弄人行道,經會勘確認淨寬已達0.9公尺,維持現狀;成福路(成福宮公車站)部分,將擇期再行會勘以決定改善方案。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檢討北投區中和里、秀山里保護區密集合法建築地區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以維護居民權益。
議員指出,北投區中和里、秀山里保護區內合法建築物多數已建成逾40年,因現行保護區重建規定,無法以原樓層高度重建,影響居民權益,建議檢討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 市府回覆指出,早於101年及106年已就該地區變更為住宅區的可行性進行研議,並獲都市計畫委員會多數委員支持,後續將參酌既有規劃案,綜整相關資料,並收集地方民眾及專家學者意見,研議具體可行方案,納入全市通盤檢討案辦理。 (閱讀更多)
確定
提案議員人數
議案總數
提案議員人數
議案總數
2025
十一月
26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社會住宅評點制度,將「防災士資格」納入加分項以強化社區防災能量。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現行社會住宅評點制度,將具備「防災士資格」者納入評點加分項目,但須配合社區防災體系運作,參與災害預防及應變訓練,以強化社宅社區整體防災能量。 審查意見 114.11.20送請市府研(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都發局應落實「社宅關懷網」功能,針對社會住宅獨居老人進行加強關懷,並跨局處協調,針對特殊個案情形提出處置SOP。
都發局應落實「社宅關懷網」功能,針對社會住宅獨居老人進行加強關懷,並跨局處協調,針對特殊個案情形提出處置SOP。 審查意見 114.11.201.送請市府研議辦理。2.請社會局及住都中心於2週內針對(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公園處加強轄下公共藝術品宣傳,並結合觀光局推動其成為台北小型地標。
台北市多有藝術家捐贈或局處委外建造之「公共藝術品」(例如美崙公園無敵小鼠),然而許多公共藝術品未被市民、觀光民眾所知曉,且修繕費用通常所費不貲。為使本市「公共藝術品」設置之效益最大化,公園處應針對轄下(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市府修正中繼住宅申請原則,建立需求盤點機制,並納入弱勢優先及急難安置制度以促進都更推動。
建請台北市政府檢討並修正「台北市政府受理中繼住宅申請處理原則」,建立全市中繼住宅需求盤點機制,納入「弱勢優先、長輩優先、就近安置」原則,並設立「急難安置專案制度」,讓緊急情況得以安置,並確保都市更新與(閱讀更多)
十一月
26
建請市府積極檢討石牌綠地解編,檢討徵收進度及政策方向。
建請市府積極檢討石牌綠地解編,檢討徵收進度及政策方向。 審查意見 114.11.20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26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12
完善公園遮陰設施標準,將日照分析結果納入設置參考依據。
完善公園遮陰設施標準,將日照分析結果納入設置參考依據。 審查意見 114.11.07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12
建請市府於新設社會住宅直接配置冷氣設備,改善現行「以租代買」方案,落實居住正義。
目前台北市之社會住宅未將冷氣列為基本配備家具,對民眾而言非常不便民,而現行「以租代買」方案成效與價格合理性有待改進,因此市府應改採其他配套,例如新設立之社宅由市府直接配置冷氣設備,以落實居住正義與照顧(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台北市政府應要求台電編列逐年計畫,讓電桿、變電箱退出人行道,以恢復行人安全且無障礙之通行空間。
台北市政府應要求台電編列逐年計畫,讓電桿、變電箱退出人行道,以恢復行人安全且無障礙之通行空間。 審查意見 114.10.30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4屆第06次定期(閱讀更多)
十一月
5
都市發展局暨所屬二處易發生涉訟事件,建請常設專業輔助機構。
都市發展局暨所屬二處易發生涉訟事件,建請常設專業輔助機構。 審查意見 114.10.30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05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月
22
建請修訂台北市土資場管理自治條例,納管暫行要點申請設置場址,保障業者營運權益。
就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施行前,已依暫行要點申請設置土資場或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尚未取得營運許可者,就業者設置之場址,未納入第14條可納管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範圍,導致取得營運許(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更新處盤點可執行都更案件審議與都更推動業務之「都更師」所需專業要件、產業需求等,擬定認證設置草案後提報中央。
建請更新處盤點可執行都更案件審議與都更推動業務之「都更師」所需專業要件、產業需求等,擬定認證設置草案後提報中央。 審查意見 114.05.26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更新處盤點都更審查業務「估價」項目,研擬委請專業公會審查,加速審議流程。
建請更新處盤點都更審查業務「估價」項目,研擬委請專業公會審查,加速審議流程。 審查意見 114.05.26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閱讀更多)
五月
28
建請市府對於家中有子女的租屋家庭提供租屋補助款,增加年輕爸媽們選擇留在台北居住的意願。
建請市府對於家中有子女的租屋家庭提供租屋補助款,增加年輕爸媽們選擇留在台北居住的意願。 審查意見 114.05.26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28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市府修訂《台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並研議提升為自治條例。
建請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工程處、法務局,啟動《台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跨局處修法機制,並研議將法律位階提升為「自治條例」之可行性。 審查意見 114.05.0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都發局建管處與建築師公會共商,訂定合理、透明之防水斜屋頂簽證價格。
建請都發局建管處與建築師公會共商,訂定合理、透明之防水斜屋頂簽證價格。 審查意見 114.05.0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07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一協調設置後巷路燈,以保障市民夜間通行安全。
建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一協調設置後巷路燈,以保障市民夜間通行安全。 審查意見 114.05.061.案由修正為「建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一協調加強設置後巷照明,以保障市民夜間通行安全。」2.送請市府研(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市府積極研議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升格為「都市更新局」 以提升都市更新政策效能!
建請市府積極研議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升格為「都市更新局」 以提升都市更新政策效能! 審查意見 114.05.0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05.07 第14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工務局重新規劃台北市路燈換裝暨維護PFI計畫,確保不影響現有編制。
鑒於公園處全面委外案並無完善規劃,建請工務局針對台北市路燈換裝暨維護PFI計畫,研議以不影響現有編制為前提,重新規劃辦理方案。 審查意見 114.05.061.案由修正為「鑒於公園處路燈汰換委外案並(閱讀更多)
五月
7
建請市府修訂《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動力機具工程於住宅區夜間施工。
建請北市府將「無挖掘」施工行為,但使用動力機具之工程,納入《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道路挖掘之施工時間,由主管機關核定。但住宅區以日間施工為原則」之規範,禁止其於夜間進行施工。 審查意(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新建工程處評估大同區延平涼州街口人行天橋存廢,並落實地方民意溝通。
林亮君等議員指出,大同區延平涼州街口的人行天橋是台北市首座人行天橋,具有重要的地方歷史與文化價值,建議市府評估該天橋存廢的利弊,並加強與地方民眾溝通,確保政策符合民意。 市府回應,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依議會意見,著手進行存廢利弊的評估,並承諾將妥善與地方加強溝通。 (閱讀更多)
一月
3
建請市府修訂「台北市公共場所防針孔攝影管理辦法」,將反針孔偵測納入公共場所安全稽核項目並落實考核機制。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近年偷拍事件頻繁發生,但「台北市公共場所防針孔攝影管理辦法」自91年施行以來,缺乏檢測作業程序及追蹤列管,建議市府修法,將該管理辦法納入各機關公共場所安全稽核項目,並具體落實考核機制,例如將「有無實施反針孔偵測」列入公廁環境檢查表。 市府回應,該管理辦法修正案已於114年1月7日預告,預計於114年3月底完成修法,並自發布日起3個月內施行;修法內容包括明訂執行機關、規範受檢人配合檢查義務,以及針對違規者的改善及處罰機制。 市府表示,針孔檢核項目將依修正後的管理辦法執行,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避免與現行「台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的檢查項目重疊,確保法律明確性。 (閱讀更多)
2024
十二月
18
建請工務局公園處增購天災責任保險附加條款,保障路樹倒塌受損車輛市民財產權益。
議員指出,天然災害導致路樹倒塌壓毀合法停車位上的車輛,現行公園處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無法涵蓋天災理賠,建議應增購天災責任附加條款以保障市民財產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經法務局召開會議研商,保險公司指出目前天災險需以管理有欠缺為理賠前提,且現行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慰問金附加條款僅限人身傷亡,不適用財產損失。 工務局公園處後續將檢討是否將天災險或慰問金條款納入樹木相關保險,若明年度無法即時納入,將以個案方式處理相關理賠申請,以保障市民權益。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恢復113年「大安區黎元市場社會住宅」設計預算,並啟動可行性評估及需求座談會。
張志豪等議員指出,基於在地民意與實際需求,都發局應於114年編列預算時,恢復113年「大安區黎元市場社會住宅」設計預算,共281,837,000元,並立即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在地需求座談會。 市府回覆表示,殯葬處目前正依113年預算審查綜合決議進行禮儀大樓的先期規劃,預計今年底提出評估結果;若後續綜合評估適合作為社宅使用,都發局將於114年啟動先期規劃、在地居民溝通及需求彙整等相關作業。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交工處及新工處更積極有效落實標線轉實體人行道工程目標。
趙怡翔等議員指出,現有標線型人行道存在安全性不足的問題,建議交工處與新工處更積極推動將標線型人行道改為實體人行道,以提升行人安全及步行環境品質。 市府回覆表示,因部分路段受限於路幅狹窄、路面高低差及排水設計等因素,尚無法全面改設實體人行道,現以增設緣石、車阻及欄杆等硬體設施作為替代方案,並由交工處與新工處持續評估可行性。 市府指出,114年度已編列8億元預算,並向中央申請補助款共計8,738萬9,000元,將加速推動人行道改善工程;但因施工廠商有限,施工能量不足,後續將辦理招商說明會以吸引廠商投標。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鑒於京華城容積重大違失案已刻正調查中,市府應考量起訴與否,確保公安無虞後立即做出停工處分。
許淑華等議員指出,京華城容積重大違失案正在調查中,市府應考量是否起訴,並在確保公共安全無虞後立即做出停工處分。 市府回覆表示,若京華城工程基地經法院裁定扣押,現階段將依規定不予施工勘驗;如未經勘驗繼續施工,將勒令停工,並要求相關責任人依建築法落實工地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 市府已於113年12月3日以府授都建字第1130153428號函覆,並強調目前執行重點在於依法維護工地安全及公共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為因應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舞台區漏水之情事,補強修繕,以利表演團體及民眾使用之安全。
楊植斗等議員指出,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舞台區存在漏水問題,需進行補強修繕,以確保表演團體及民眾使用的安全。 市府回覆表示,工務局公園處已於113年11月5日與土木結構技師進行現場勘查,並由結構技師公會提出評估報告書,後續將儘速編列經費辦理改善工程。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請市府推進捷運芝山站至捷運石牌站,捷運綠廊改造計畫。
請市府推進捷運芝山站至捷運石牌站,捷運綠廊改造計畫。 審查意見 113.11.07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11.13 第14屆第04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府回(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訂定標準人行道鋪面規範。
趙怡翔等議員指出,目前台北市人行道鋪面缺乏統一標準,導致材質與設計不一致,影響市容整潔及行人使用安全,建請市府訂定標準人行道鋪面規範。 市府回覆表示,工務局新工處正在研擬透水高壓磚人行道鋪面拼花標準圖,未來新設、拓寬、更新或復舊人行道將依此標準圖辦理,但尚未定案。 市府進一步說明,公有人行道無償認養原則上不開放變更材質,但特殊商業區、歷史文化區等特殊地點可個案審查後例外使用特殊材質與拼花設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同一地號土地,都市更新案與危老案分屬兩申請人掛件申請,法令競合問題,提請討論。
議員指出,同一地號土地因都市更新案與危老案分屬不同申請人掛件申請,導致法令競合問題,需釐清執行疑義。 市府表示,已於113年12月5日函請內政部釋示,並於113年12月16日收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回覆,確認若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案件經主管機關審核符合規定,仍應予核准。 市府目前依據內政部相關函示進行核處,並無明確完工日期或進一步承諾事項。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3
建請市府針對京華城疑涉不法容積獎勵部分變更設計,並立即停工及提出因應措施以保障市民權益。
議員認為京華城容積案涉及重大缺失,檢調已進行調查,若確認地檢署起訴,應避免成為「爛尾樓」,並要求市府針對疑似不法獲容積獎勵率20%部分進行變更設計,保障周圍住戶及市府權益,並立即停工及提出對應措施。 市府回覆指出,京華城容積案目前司法調查結果尚未明確,已成立「京華城容獎違失調查小組」,並預先研擬可能的後續作法,以因應未來司法偵辦結果及判決後的行政措施。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市府將老舊建物健康檢查納入定期檢查之項目。
詹為元等議員指出,老舊建物的結構安全關係公共安全,建議市府將健康檢查納入定期檢查項目,以提升建物安全性。 市府回覆,目前已完成6,161件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補助1,478棟建物,且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特定規模及具耐震危險疑慮的建物需每2年進行一次耐震能力檢查申報。 市府表示,除持續推廣補助外,近期已主動調查疑似無人維護的老舊建物結構安全情形,並將持續執行相關檢查與補助措施以維護建物安全。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研議社會住宅之二手傢俱、電器交流平台或機制。
鍾沛君議員指出,社會住宅退租與入住之間存在時間差,導致二手家電及家具媒合困難,並提議建立交流平台或機制以解決此問題。 市府回覆,目前已檢討前後承租戶家電媒合模式,但因涉及拆卸、搬運費用、媒合失敗後的契約義務履行、訴訟風險及個資利用等問題,尚未能全面推行,僅建議承租戶利用地區性社群平台自行處理二手家具。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已修訂退租申請書,加入環保局清潔隊聯絡資訊,並編製二手家具處理相關平台資訊供住戶參考,未來將持續檢討並視可行性規劃試辦。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市府建立都更諮詢網路平台,公告不良廠商並交流資訊,以提升都更效率及降低糾紛。
議員指出,因應「大都更時代」,為降低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時遇到不良廠商的風險,並提高資訊揭露的平等性,應建立都更諮詢網路平台,公告不良廠商並交流相關資訊,以促進效率並減少糾紛。 市府回應已透過都市更新處網站建立「都市更新審議服務平台」,公開申請案件基本資料、進度、公展公聽會及審議會紀錄等資訊,並定期更新核定案件的建照、使用執照申請情形、開工日期及預計完工日期。 市府進一步表示,將研議於平台上揭露「已核定後撤銷核定處分案件」及「10年內涉及行政訴訟案件」等資訊,供民眾參考,以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建請檢討赤峰街商圈土地使用分區,促進文創聚落發展並落實政府扶植商圈政策。
議員認為赤峰街商圈因土地使用分區限制,影響商圈發展,建議重新檢討土地使用分區,以落實政府扶植商圈的政策。 市府回覆指出,107年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地方反映商圈內店家設備、違章及氣味問題影響生活品質,且巷道狹窄,存在消防安全疑慮,因此未放寬土地使用分區;目前仍需地區民眾達成共識後,才能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市府表示正研擬輔導管理規定,協助商圈合法化,並要求新設商家透過商業處申辦社區參與,若無異議取得共識,都市發展局可核准納管,並將共識結果作為後續都市計畫檢討參考。 (閱讀更多)
十月
16
共融式公園建置,應與社會住宅結合優先完善社會住宅周邊之共融式公園遊具。
議員指出,共融式公園應與社會住宅結合,優先完善社會住宅周邊的共融式遊具,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並落實無障礙及共融理念。 市府回應,目前已在「信義區廣慈博愛園區」及「內湖區行善社宅」設置共融式遊戲場,並公告相關資訊;後續將於「信義區六張犁AB社宅」、「內湖區石壁潭社宅」及「文山區興隆FH社宅」等3處基地陸續設置,並在各階段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與規劃與檢討。 (閱讀更多)
十月
16
請市府明訂建築施工透地雷達檢測距離與深度規範,完善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要點。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要求承造人在放樣勘驗及竣工勘驗階段進行透地雷達檢測,但未明確規範檢測距離和深度,可能導致執行標準不一,影響公共設施維護品質,建議市府訂定相關辦法。 市府回覆表示,依該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承造人須於施工前調查基地四周20公尺範圍內公共設施現況,並繪製檢測深度達3公尺以上的道路檢測資料;相關檢測方式及報告書規範已由都市發展局及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訂定,並由工務局查核執行。 市府進一步指出,相關規範已於113年6月完成訂定,現階段由工務局依既有規定執行查核,未提及新增辦法或進一步修訂計畫。 (閱讀更多)
十月
16
請市府研擬「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透地雷達檢測備查」之查核程序及SOP規範。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要求承造人在放樣勘驗及竣工勘驗階段進行透地雷達檢測,並向都發局申報備查,但備查的查核程序缺乏明確規範,需市府研議制定相關內容及SOP。 市府回覆表示,依據該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承造人需於施工前調查基地四周公共設施現況,並繪製檢測資料;放樣及竣工勘驗時需檢附檢測資料,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查核。 市府進一步說明,檢測方式及報告書的詳細規範已於113年6月訂定,並由都市發展局函轉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執行查核。 (閱讀更多)
十月
16
0403震損個案亟需市府協助,建請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提出震損補助方案,協助災戶修復受損住宅。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0403地震造成住宅震損,災戶亟需市府協助,建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提出震損補助方案,以協助災戶修復受損住宅。 市府回覆表示,已訂定「台北市403震災列管紅黃單建築物修繕補強補助計畫」,並於113年8月20日公告,通知受災戶依規定提出修繕補助申請。 修繕補助採實支實付,補助上限包括紅單每戶50萬元、黃單每戶40萬元、共用部分修繕150萬元;另中央提供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最高補助金額達1500萬元,並有一般住宅弱層補強補助方案。 (閱讀更多)
六月
12
建請修訂《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增列代拆否決權以防範惡建商。
顏若芳、林延鳳、許家蓓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中,缺乏拒絕履行代拆職務的相關規定,可能無法有效防範惡建商,建議納入「公調機制」,以完善審查制度並維護民眾權益。 市府回應,依據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辦法,若實施者申請代拆不符規定,市府可依程序駁回申請,並已於113年5月13日修正公布相關作業流程圖,強化申請文件檢閱及再協調機制,以保障待協調戶的權益。 (閱讀更多)
六月
12
針對30年以上、液化高潛勢區紅、黃單建物,建議修法都更或危老重建條件,以確保巿民生命財產安全。
汪志冰等議員指出,針對30年以上且位於液化高潛勢區的紅、黃單建物,應修訂都更或危老重建條件,以降低震災風險並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市府回覆,截至113年6月14日,已列管紅單2件、黃單26件,並於113年6月5日公告第一次迅行劃定更新地區10處,目前正辦理第二次迅行劃定更新地區。 市府表示,依現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紅、黃單建物已符合適用條件,無需增修條件即可進行危老重建。 (閱讀更多)
六月
12
於大稻埕河濱公園增設極限運動場及溜冰場,提供年輕族群多元的遊憩空間。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於大稻埕河濱公園增設極限運動場及溜冰場,旨在提供年輕族群多元的遊憩空間,改善現有設施不足的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將移設既有溜冰場至「西區水岸時空廊道」運動區域並擴增面積;極限運動場部分則保留既有場域,並進行設施更新或增建,以整合多元遊憩空間。 市府目前尚未提及具體完工日期或執行障礙,僅表示此案已納入「淡水河水岸空間環境營造案」規劃內容。 (閱讀更多)
五月
29
茲建請市府提高外牆修繕補助金額至15萬,以增民眾修繕誘因。
李明賢等議員指出,現行外牆修繕補助金額僅10萬元,金額不足以有效提升民眾修繕誘因,建請市府提高補助金額至15萬元,以改善外牆剝落問題並保障公共安全。 市府回覆,已依議會提案修正「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並於113年5月20日生效,將補助金額提高至最高20萬元,採實支實付,且放寬申請範圍至鄰接道路、私設通路、類似通路及開放空間等。 (閱讀更多)
五月
29
為因應0403震後大量磁磚剝落案件,建請市府用二備金補助外牆修繕經費、外牆安全診斷及檢查補助費。
議員指出,0403地震後本市發生大量磁磚剝落案件,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建議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補助外牆修繕經費及外牆安全診斷檢查費用。 市府回應,目前已依「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及「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補助,外牆修繕最高補助20萬元,外牆安全診斷最高補助8.8萬元,並於113年度預算編列990萬元。 市府表示,截至113年5月3日,通報案件共2,140件,初估113年度預算足夠支應;若下半年申請量超過預算,將視實際需求動用第二預備金。 (閱讀更多)
五月
15
為落實市長「大都更時代」政策目標,建請都市更新處研議放寬迅行都更前提,擴大都市更新適用範圍。
侯漢廷等議員指出,為落實市長「大都更時代」政策目標,建議都市更新處研議放寬迅行都更的前提,並擴大都市更新適用範圍,以加速危險建物重建,提升居住安全及都市防災能力。 市府回覆指出,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規定,對於危險建物若經相關法規通知限期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將主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自108年至今已劃定85處更新地區,以加速危險建物都更重建。 市府表示已依議會決議辦理,並函請相關單位查照,但未提及具體執行障礙或未來完工日期。 (閱讀更多)
五月
15
茲建請市府釐訂本市河濱公園內道路定義並降低車禍數,以還市民安全休閒空間。
李明賢、李芳儒、張斯綱等議員指出,河濱公園內道路缺乏明確定義,導致車輛誤入與車禍頻傳,影響市民安全與休閒品質,建請市府釐清道路範圍並降低事故發生率。 市府回應,交通局已於113年5月23日召集相關局處討論,並計畫分段盤點河濱公園內汽機車可通行的道路範圍,建立圖資公告,明確區分禁行與可通行路段,避免誤入。 市府進一步表示,針對違規行為,將依現行法規執法,並規劃科技執法措施,對未申請通行證的違規車輛進行開罰,後續將由工務局水利處持續處理相關執法與管理事宜。 (閱讀更多)
五月
15
建請適用防災型都更獎勵專案,加速本市危險老舊建築物改建,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本市危險建築物若依建築法或災害防救法公告執行強制拆除,應適用「防災型都更獎勵專案」,以加速危險老舊建築物改建,達成防災減災及建構安全城市的目標。 市府回覆,目前已公告實施「台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計畫書」,針對耐震能力不足且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提供重建誘因,並研議將依建築法第81條強制拆除的建築物納入適用對象,預計於113年8月8日提報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後續將循程序辦理變更作業。 (閱讀更多)
五月
15
為本市長照服務之發展,建議市府刪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及第二層使用」之相關規定。
楊植斗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限制長照服務設施僅能設置於建築物第一層及第二層,可能不利於本市長照服務的發展,建議市府刪除相關規定。 市府回應,基於工業區劃設目的及避免排擠產業用地,現行規範已於108年放寬至允許建築物地面層以上連續樓層設置長照設施,但全面刪除樓層限制需考量產業政策及實務需求,將由都市發展局洽相關局處研議修法可行性及影響。 (閱讀更多)
五月
15
為本市長照服務之發展,建議市府刪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供員工使用」之相關規定。
楊植斗等議員指出,為促進本市長照服務的發展,建議市府刪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中「供員工使用」的相關規定,認為現行規定可能限制長照機構的設置,影響服務推廣。 市府回應指出,工業區的劃設目的主要是支持工業發展,相關土地使用規範旨在避免排擠工業生產用地,並強調長照機構的設置涉及產業與社會福利政策,需進一步研議修法可行性及影響。 市府表示,將由都市發展局協同產業發展局、衛生局及社會局進行研議,並考量未來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的管制配套措施,但目前尚未提出具體修法時程或承諾。 (閱讀更多)
五月
15
應重新評估檢視樹木健檢,確保安全檢測能有效反應。
議員指出,樹木健檢應重新評估,確保安全檢測能有效反映,並建議市府擴大應力波檢測範圍及試辦光達檢測,避免單一指標評估的不足。 市府回應,已於112年12月7日成立「公園處轄管樹木管理諮詢委員會」,並修訂樹木安全評估調查表及處理標準作業流程,新增「環境公共安全風險度」評估,並依風險程度規劃重新檢測的頻率。 市府進一步表示,113年度已針對約7,000株高風險樹木進行非破壞性儀器檢測,並試辦光達(LiDAR)監測行道樹生長變化,預計於工作計畫書審核通過後80日內提交初步成果,200日內提交完整成果。 (閱讀更多)
五月
8
比照柯前市府公布大巨蛋都審錄音檔,提供京華城改建案相關都審會議錄音檔,供議會了解監督。
游淑慧等議員指出,應比照柯前市府公布大巨蛋都審錄音檔的做法,提供京華城改建案相關都審會議錄音檔,以供議會了解並進行監督。 市府回覆,已於113年4月22日起陸續提供「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第602、605次會議中京華城改建案的錄音檔及逐字稿,並檢送相關資料供提案議員參閱。 市府強調,提供的資料僅供議員公務使用,需遵守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並不得外流,若有侵害他人權益情事,需自行負責。 (閱讀更多)
五月
8
為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222-1地號都市計劃變更後之規劃應納入公共服務空間。
張志豪等議員指出,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222-1地號目前屬於「軍事機關用地」,提案理由為希望都市計劃變更後能納入公共服務空間,以提升該區公共設施的使用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該地屬國有土地,已於111年11月17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0次會議建議變更為「文教用地」,目前由文化部負責研擬都市計畫變更方案,但尚未正式提送書圖至市府。 市府已於113年5月15日函轉文化部,請其將議員提案內容納入規劃方案參考,後續進度需待文化部完成方案研擬。 (閱讀更多)
五月
8
為解決行義路溫泉產業專用特定區停車不足問題,請市府研議規修正都市計畫規定,以利業者可以在基地內增設停車位。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行義路溫泉產業專用特定區因停車位不足,導致90%客人需以小客車進入該區,且營業尖峰時段公共運輸已停駛,建議市府研議修正都市計畫規定,取消基地內地下層開挖限制,以增設停車位。 市府回覆表示,已請業者提供增加停車位的具體數量,以進行後續交通影響評估分析,並與交通局研析辦理。 (閱讀更多)
五月
8
請依據議會決議積極推動士林區美崙公園地下新建停車場之相關規劃與預算之編列,以落實改善該附近地區交通環境。
議員認為士林區美崙公園周邊交通環境需改善,提案要求市府規劃並編列預算新建地下停車場,以解決停車需求及交通壅塞問題。 市府回覆指出,交通局已於113年2月19日召開審議委員會會議,原則同意新建地下停車場,並於113年5月2日經市府決議同意興建;停車管理工程處已將該案納入114年概算籌編,並著手規劃設計。 (閱讀更多)
一月
23
本市住宅區都市更新案及危老申請案,建請免依建築技術規則第39-1條日照規定檢討,提請討論。
議員指出,本市住宅區的都市更新案及危老申請案推動時,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第39-1條的日照規定可能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相關規定重疊,建議免除該日照規定的檢討,以加速都市更新進程。 市府回覆表示,依據內政部109年函釋,若地方政府已在都市計畫層級訂有相當於建築技術規則第39-1條的管理規定(如院落、鄰棟間隔等),則可免除日照規定的檢討。本府都市發展局將依此函示研議相關可行性。 (閱讀更多)
一月
23
建請放寬台北市危險建物認定標準,促進防災型都市更新及危險建築加速重建。
陳政忠、李柏毅、洪健益等議員指出,「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中,評估結果 ID 值小於 0.35 的建築物才能認定為危險建物,標準過於嚴苛,導致實務上難以執行,形成有法無實的情況,建議放寬認定標準以加速危險建築物重建,落實都市防災政策。 市府回應,已於113年3月28日公告實施「台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針對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依內政部規定,評估結果 ID 值小於 0.35 的建築物視為危險建物,並給予容積獎勵以促進重建。此外,對於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提供放寬容積率等誘因,並允許經耐震鑑定結果 ID 值小於 0.35 的合法建築物申請防災都更計畫。 市府表示,針對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進行結構初評後 ID 值大於 0.35 的情況,將邀集相關公會進一步討論,以解決認定上的問題。 (閱讀更多)
一月
23
建請市府將台北願景計畫工作室改作松基里民鄰里活動空間使用,以促進鄰里關係、提升空間使用效率,提請審議。
建請市府將台北願景計畫工作室改作松基里民鄰里活動空間使用,以促進鄰里關係、提升空間使用效率,提請審議。 審查意見 113.01.19送請市府積極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3.01.23 第14屆(閱讀更多)
一月
23
建請市府修正前已核定之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都市更新案比照新法適用,免撤案重報。
議員指出,「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已於112年7月19日修正公布,提案認為法令修正前已報核的都市更新案應比照適用,無須撤案重新報核,以免損及實施者及地主的權益,並建議市府依從新從優原則處理。 市府回覆,該案涉及內政部訂定的「都市更新條例」第83條法令適用疑義,已於113年1月25日函請內政部釋示,並於113年2月5日收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回函,確認都市更新案應以事業計畫報核日為法規適用基準。 市府表示,後續將依內政部釋示內容辦理,並未提供具體執行時程或進一步承諾。 (閱讀更多)
一月
23
同一街廓相鄰二事業計畫已報核之都市更新單元,擬合併辦理都市更新,建議同意合併無須重新報核,提請討論。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同一街廓內相鄰的兩個已報核都市更新單元,若合併辦理都市更新,可避免重新報核,提升都市土地開發效率,並創造更優質的居住與都市環境。 市府回覆,因提案涉及建築法令適用日不一致的疑義,已於113年1月25日函請內政部釋示,後續將依內政部釋示內容辦理。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台北市建管處強制拆除逾期未申請續設且未自行拆除之大型屋頂廣告物,以維護公共安全。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若「大型屋頂廣告物」許可證逾期未再申請繼續設置,且經建管處通知後未自行拆除,可能引發公共安全問題,建管處應積極介入強制拆除,以保障市民安全。 市府回覆,目前台北市共有122件大型樹立廣告物許可證逾期未再申請續設,建管處已著手掣函通知申請人、使用人及設置處所所有權人陳述意見,若屆期仍未申請或拆除,將依建築法裁罰並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費用。 (閱讀更多)
一月
17
請市府檢討木柵景美萬芳路140高地細部計畫,放寬住宅用地高度及使用限制,提升容積使用及都更獎勵效益。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木柵、景美萬芳路140高地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的住宅用地高度及使用限制過於嚴苛,導致法定容積及都更改建獎勵容積難以充分使用,並建議放寬第參類住宅用地的管制措施,使其比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三種住宅區。 市府回覆表示,該地區細部計畫目前適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並承諾將研議檢討建築物高度管制及第參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此外,都市發展局正在進行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並將納入檢討全市山限區放寬興建的可行性。 市府尚未提供具體完工日期或進一步執行細節,僅表示相關事項正在研議中。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補充「台北市建築執照特殊結構外審原則」不足,以提升防災效益並改善深開挖工程損鄰問題。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目前「基泰條款」僅能在深開挖工程災難後進行補救,無法達到防災目的,建議即刻補充「台北市建築執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委託審查原則」不足之處,以提升防災效益。 市府回覆表示,「特殊結構外審」修正草案正在研議中,已於112年9月26日及112年10月20日邀集各專業公會及相關單位討論,後續將進行法制作業。 市府另提到,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討論1995年台北市地質敏感區位圖研究案內容及背景,作為修正審查原則的參考。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市府建管處納屋頂廣告執照效期於建築物公安檢查,並增設系統警示功能以確保安全。
議員指出,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提案市府建管處將「屋頂廣告雜項執照效期」納入「台北市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並建議在現有執照申請系統中加入警示功能,以便有效管理廣告物雜照效期。 市府回應,現行公安申報項目共計16項,均由中央訂定,若要納入屋頂廣告相關項目,需待中央修正法規;但市府將研議在現有執照申請系統中加入警示功能,透過系統列管並通知申請人辦理續設或拆除。 市府目前已函送相關單位研議,並表示將由建築管理工程處負責執行警示功能的通知作業,尚未提及具體完成日期。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工務局檢視合約範本停權及終止條款,並評估公園維護管理系統全府通用之可行性。
鍾佩玲等議員指出,為防止廠商以不實照片進行核銷,建議工務局檢視合約範本中「終止合約」、「不予續約」及「停權」的相關條款,並評估將「公園委託維護管理系統」擴大至全市府通用的可行性。 市府回應,現行採購契約範本已包含「終止契約」、「不予續約」及「停權」的相關規定,並於113年3月22日召開說明會,由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介紹「公園委託維護管理系統」,會後將通案性辦理原則提供各機關學校參考。 市府表示,工務局將進一步召集相關單位,介紹該系統的內容與操作方式,供各機關參考建置。 (閱讀更多)
一月
17
為強化市府昇降梯許可證查核,爰提案「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增列「昇降梯」項目,以保障民眾搭乘昇降梯之安全。
議員指出,為保障民眾搭乘昇降梯的安全,提案要求市府在「建築物公安自主檢查」中增列「昇降梯」項目,以強化昇降梯許可證的查核機制。 市府回覆已積極辦理,並自113年1月1日起,將「昇降梯」項目正式納入「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表」的檢查內容。 (閱讀更多)
一月
17
建請工務局擔任主責單位,編列經費進行「側溝普查及改善執行計畫」,普查側溝並建置相關圖資。
議員指出側溝現況缺乏完整普查與圖資建置,導致排水管理效率低下,建請工務局編列經費進行「側溝普查及改善執行計畫」,以改善排水系統並提升市政管理效能。 市府回覆表示,已依議會決議於113年度編列經費,將自中山區開始進行側溝巡查及圖資補遺建置,並於114年度擴及全市其他行政區排序實施。 市府承諾具體執行計畫,113年度完成中山區側溝普查與圖資建置,114年度推廣至全市,並已函送相關辦理文件。 (閱讀更多)
2023
十二月
13
建請市府設立社會住宅專責管理機關,統籌業務並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議員指出,為提升社會住宅的功能與居住品質,建議市府設置專責管理機關,統籌處理社宅相關事務,並提供單一窗口服務,便利市民諮詢,同時確保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市府回應,已由社會局在廣慈衛福大樓成立「社宅社工專責小組」,專責處理廣慈社宅1,500戶住戶的需求,並提供諮詢、關懷與輔導服務,未來將定期向當地里長及民意代表報告服務成果。 市府表示,已成立「社宅關懷網」,每月召開個案研討會,並透過區級社會安全網會議整合資源,強化跨局處合作,進一步完善弱勢住戶的服務網絡。 (閱讀更多)
十二月
13
建請市府規劃改建松山區民族東路605至769號地下室滲水及民族大排老舊結構,改善居住品質。
議員指出,台北市松山區民族東路605號至769號的數百戶住戶長期受到地下室滲水問題困擾,且民族大排現況溝渠結構老舊,影響居住品質及市容美化,建請市府規劃改建工程。 市府回覆表示,工務局水利處已於112年12月11日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可行性方案,後續由水利處負責推動相關工作。 (閱讀更多)
十二月
13
建請市府制定行道樹栽種與檢測標準,增設備與人力,提升路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安全。
顏若芳等議員指出,行道樹及路樹傷人案件頻繁發生,建議市府研擬「行道樹栽種規範」及「土壤檢測標準」,並增加檢測設備及人員,以提高檢測比例,進而擬定復育或退場機制,達成城市綠覆率與市民安全兼顧的目標。 市府回覆,工務局公園處已訂定行道樹栽種規範,包含設置規劃原則、植穴設置規範及種植工法,並針對土壤檢測標準要求承商提供合格土壤來源證明及檢測報告;113年起提升巡查人員至32名,並逐年增加委外巡查人力及非破壞性檢測儀器,預計每年檢測至少5,000株以上。 市府表示,111-112年度已完成12行政區行道樹全面性健檢,並針對高風險路樹進行移除作業,112年度檢查出的高風險路樹預計於113年6月底前完成移除。 (閱讀更多)
十二月
13
市府處理基泰大直鄰損之公務員加班費,應由基泰建設全額支付。
市府處理基泰大直鄰損之公務員加班費,應由基泰建設全額支付。 審查意見 112.12.12送請市府積極依法辦理。 大會決議 112.12.13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12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建築主管機關應制定建築基礎工程自動化監測法規,以科學記錄方式杜絕工安災害。
議員指出,現行建築基礎工程缺乏自動化監測法規,導致工安災害頻傳,建議制定相關法規並以科學記錄方式提升安全性。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2年12月19日邀集相關專業公會研討特殊結構建築工程採用自動化觀測系統的可行性,並於113年3月15日函請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及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參照會議結論辦理。 市府承諾將規劃針對特殊結構建築設計之建照工程,研議採用自動監測系統的可行性及配套措施,並持續推動相關進度。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大直塌陷案為台北工安敲響警鐘,主管機關有責任要改善處理規則,盡全力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議員指出,大直塌陷案凸顯台北市工地安全管理的不足,主管機關應修訂相關規則,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市府回應,「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已於112年12月8日修正發布並實施,並要求建築工地新增監測數據看板與雲端資料庫上傳機制,供民眾查閱。 市府進一步表示,「台北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原則」已於113年6月7日修正發布,並自113年6月27日生效。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主管機關建立制度,揭露「基泰大直」施工安全監測數據,確保公共安全並預防災害。
吳沛憶等議員指出,「基泰大直」房屋傾倒案件中,監測數據在事發前已超標卻未處理,顯示現行制度對施工安全監測的管理不足,建議主管機關應建立制度,確保安全監測數據的取得與揭露,以保障公共安全並預防類似災害。 市府回應,都市發展局已於112年11月8日發布相關措施,要求本市建築工地開工後須將監測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在工地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及新增QR CODE連結,確保數據透明化,並將不定期檢查執行情形。 市府進一步表示,已通知建築工地填報雲端資料庫連結,並計畫彙整清單公告於建築管理工程處官網,同時重申施工安全監測應依內政部相關規範進行,並由專業廠商提供監測報告,確保施工安全。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市府訂定管理辦法落實營造業專業分工,並建置大直民宅「建築履歷」供民眾查閱,防杜坍塌事件重演。
李芳儒等議員指出,大直民宅坍塌事件顯示現行建築管理存在漏洞,建議市府訂定管理辦法以落實營造業法中的「專業分工」,並建置「建築履歷」供民眾查閱,以提升施工透明度與安全性。 市府回應,已要求本市建照工程在申報施工計畫時,需提報「專業工程項目施作情形表」備查,並強調若內容涉及偽造,將依法究責。 市府另表示,為方便民眾查詢施工進度,建築管理工程處已於「建築資訊e點通」系統新增施工進度查詢功能,提供包括建照號碼、起造人、承造人等詳細資訊,功能已於112年10月上線。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確保都市更新後之建築物預留足夠人行道設施。
趙怡翔議員指出,都市更新後的建築物應預留足夠人行道設施,以改善現有都市更新案中人行道設置不足的問題,並提升人行空間品質,因應極端氣候需求。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2年9月18日修正發布「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調整容積獎勵計算方式,促進多元人行空間的留設,並於113年5月13日公告修訂審議原則,增訂申請留設騎樓容積獎勵的樣態,以確保人行空間的串聯性。 市府進一步說明,騎樓設置需因地制宜,考量各行政區的都市發展紋理及商圈特色,並將相關規定納入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進行後續檢討。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徵收民權東路六段180巷42弄西側道路用地取得及興建工程作為道路用途。
何孟樺、徐立信、李芳儒、許淑華、陳宥丞、闕枚莎指出,民權東路六段180巷42弄西側道路目前未完成徵收與興建,影響當地交通便利性,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徵收土地並進行道路開闢工程。 市府回覆表示,該案於111年度曾申請使用平均地權基金辦理,但因預算遭議會全數刪除,依相關決議,需至114年度方能重新申請辦理。 市府進一步說明,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將該道路納入111年及113年概算項目,但因財源有限且排序優先性不足,未能納入年度預算,將持續於114年度概算中檢討財源籌措情形。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5
建請建築主管機關應積極宣導現況鑑定。
張志豪、徐巧芯、耿葳等議員指出,現況鑑定對於建築施工可能造成的鄰房損害爭議具有重要性,應加強宣導以保障住戶財產權益。 市府回應,已依據「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要求建方提升鄰房現況鑑定比例,並計畫在通知函文中增加對住戶參與現況鑑定重要性的說明提醒。 市府表示,後續將進一步要求鑑定機構於通知函文中強化相關宣導內容,但未提及具體完成時程。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茲建請市府加速修訂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並應加入第三方公會鑑定機制,且由建商支付相關費用。
李明賢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缺乏第三方公正鑑定機制,導致受損戶在責任歸屬認定上常陷入困境,建議市府修法加入第三方公會鑑定機制,並由建商負擔相關費用,以保障受損戶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該規則修正草案已完成法定程序預告,並於112年11月23日通過法規委員會審議,修正重點包括:加入第三方公會參與現場勘查及覆核機制,明訂相關費用由建方負擔,以及受損戶不服認定時的鑑定流程與費用分擔規定。草案將提送市政會議審議。 市府承諾加速推動修法,並已完成法規委員會審議,預計下一步提送市政會議審議,進入最終決策階段。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市府依規劃書執行北投石自然保留區長期保育策略,復育北投溪生成環境。
陳賢蔚等議員指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應依「台北市北投石自然保留區可行性評估及範圍劃設規劃書」中的「保育策略期程規劃」執行長期保育策略,包括水質監測、生成環境監測、社區巡護輔導、水污染稽查、污水下水道規劃管理,以及解說員培訓與環境教育等措施,以恢復北投溪生成北投石的環境標準。 市府回覆表示,將檢討相關保育策略事項及期程,並於113年度進行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現況與復育可行性調查計畫,以研提後續復育方向及可行方案,並依調查結果修正自然保留區維護管理計畫。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民生社區內「連棟建築物」受限都市計畫規定,不得個別申請拆除重建,影響居民更新整合意願及重建權益,請提出都市計畫檢討方案。
洪健益等議員指出,民生社區內的「連棟建築物」因都市計畫規定,必須整街廓所有人共同申請拆除重建,導致居民更新整合意願低落,影響重建權益,提請市府檢討相關都市計畫規定。 市府回覆,目前已委託專業服務案進行「民生社區再發展策略暨景觀影響分析」,透過現況調查、地區溝通及模擬分析,檢討管制規定調整的可行性及重建後的景觀影響,預計於113年6月底前完成。 市府表示,待專業服務案完成並取得地區共識後,將配合辦理都市計畫檢討的法定作業程序。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台北市政府增編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路樹巡檢人力,防範路樹倒塌危害民眾安全及財產。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為避免路樹倒塌造成民眾生命威脅及私人財產損失,建議市府逐年增編路樹巡檢人力,以降低道路暗藏危機並減少傷害。 市府回覆,工務局公園處將自113年起提升委外巡查人員至20名,並維持自巡人員12名,共計32名人力;另自114年起逐年編列經費增加委外巡查人員以提高巡查頻率,期望減少樹倒案件發生。 市府表示,將透過專家學者舉辦病蟲害辨識及樹木安全評估課程,提升內部巡查人員專業能力;委外巡查人員則需具備相關技術士或技師證照,或具備2年以上園藝相關工作經驗,以確保巡查品質。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市府規範建築工程施工期間分階段提交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並將建案資訊送至里辦公室備查供民眾監督。
洪婉臻等議員指出,現行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缺乏透明度,民眾無法有效監督施工過程,可能導致公共安全隱患,提議要求營造廠商於施工前、中、後分別提交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並上傳至市建管處備查,同時將建案資訊送至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監督。 市府回覆,建管處已邀集工務局及相關專業公會召開會議,決議修訂「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新增工程放樣勘驗及竣工前須進行地球物理探測,並送至道路主管機關備查,目前正進行修法程序。 市府都市發展局已發布要求,未來新建工程開工後需上傳監測資料至雲端資料庫,並於工地設置告示牌新增QRCODE連結及監測數據看板,定期更新重點監測數值,供民眾查閱,以落實全民監督。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建請市府規範建築工程結構體施工期間,監測資訊定期公開並送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監督。
柳采葳等議員指出,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的監測資訊公開不足,可能導致監造單位忽視警戒值或行動值,進而冒進趕工,建議市府要求監測公司定期上傳監測資訊至公開平台,並供民眾監督。 市府回覆,都市發展局已於112年11月8日發布相關函文,要求本市新建工程開工後,監測資料須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在工地告示牌或公佈欄新增QRCODE連結,同時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定期更新重點監測數值,供民眾查閱。 市府承諾透過上述措施落實全民督工,並未提及執行障礙或預計完工日期。 (閱讀更多)
六月
28
建請市府積極協商內政部解決大彎北段違規住宅問題,檢討裁罰必要性並取消不必要告知單。
議員指出,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長期違規移作住宅使用,台北市政府未積極處理並延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監察院曾於105年糾正此事。108年市府都委會通過有條件住宅使用放寬,但住戶回饋金機制至今未獲內政部營建署同意,影響住戶權益及都市發展。 市府回覆,目前已多次向內政部提送修正計畫書,最新進度為112年5月19日再次提交修正內容,正等待內政部排會審議,並承諾持續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協商,尋求大彎北段最終解決方案。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針對陽明山前山公園公共浴池水源不足問題,以及老舊公共設施全面進行安全改善計畫,提請審議。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陽明山前山公園公共浴池存在水源不足問題,女湯僅能開放一池,且公共設施維護不周,包含AED設備鏽蝕等安全隱患,要求市府提出改善方案並進行全面安全改善計畫。 市府回覆,公共浴池水源不足係因氣候變遷導致溫泉出水量減少,已採取女湯關閉二池的權宜措施,並研擬管線汰舊換新機制及成立溫泉取供事業,預計於116年完成溫泉取供事業成立;此外,113年3月已完成第一階段管線更新,第二階段工程將於113年8月28日至114年1月31日進行,施工期間浴池暫停開放。 市府表示,將透過新聞稿、官網公告及現場施工告示,並利用官方LINE帳號「前山溫泉泡湯趣」不定期更新施工進度,以減少民眾疑慮。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市府針對「北投石自然保留區」提出生態復育改善計劃,提請審議。
建請市府針對「北投石自然保留區」提出生態復育改善計劃,提請審議。 審查意見 112.06.19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2.06.21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六月
21
針對中山區榮星花園九重葛花廊凋零衰落,請市府研議恢復往日榮景,提請審議。
陳怡君等議員指出,中山區榮星花園的九重葛花廊因植株老化導致凋零衰落,影響公園景觀,提請市府研議恢復往日榮景。 市府回覆,工務局公園處已邀請專家學者於112年7月13日現勘九重葛生育地,並著手改善;另已拜訪專業苗圃業者,學習修剪及維護技巧,並了解新品種知識。 市府表示,由於現地九重葛植株老化,需分年分段進行維護,並已陸續修正既有維管方式,預計於112年9月底完成相關精進作為,持續提升技術以恢復繁花景觀。 (閱讀更多)
六月
21
建請台北市政府研擬增訂「防災都更容積獎勵」。
陳炳甫等議員指出,台北市部分建築物耐震能力不足,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明顯危害,建議市府研擬增訂「防災都更容積獎勵」,以促進都市更新並提升防災能力。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3年3月28日公告並實施「台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該計畫針對屋齡達50年以上且耐震能力不足的合法建築物,提供適用對象的認定標準,並以結構安全評估結果作為依據。 市府目前正積極研議相關都更獎勵機制,旨在建構防災都市,並已依議會函文進行相關辦理程序。 (閱讀更多)
五月
17
請市府2年內普查淨寬不足0.9公尺人行道,優先改善學校、醫療、公園及捷運站周邊通行環境。
吳沛憶等議員指出,本市部分人行道淨寬不足0.9公尺,影響行人通行權,建議市府於2年內完成普查,並優先針對學校、醫事機構、公園及捷運站周邊進行調查,以建立基礎資料作為改善依據。 市府回應,目前已由工務局新工處展開全市道路及人行道普查,預計3年內完成,其中路寬30公尺以上主要道路及醫院、學校周邊約390公里將優先於2年內完成。 市府另成立「台北市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截至目前已完成24所學校的會勘,預計年底前完成25所醫院的會勘,並逐年編列經費改善。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都發局全日開放本市社會住宅之垃圾資源回收室。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本市社會住宅垃圾資源回收室目前僅於特定時段開放,建議市府改為全日開放,以便利住戶垃圾分類及丟棄,提升生活品質。 市府回應,目前已試辦24小時開放垃圾回收室,但因住戶未妥善分類垃圾,導致環境髒亂、異味及害蟲問題,試辦成效不佳,故改為每日開放三個時段(合計5小時),並安排專人維護環境整潔。 市府表示,若全面24小時開放,需增加人力成本每年約900萬元,考量財政負擔及管理困難,建議維持現行每日5小時彈性開放的方案。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檢討士林、北投傳統點狀工業區改為住宅區,以促進都市發展並保障市民權益。
議員指出士林區、北投區仍有傳統點狀工業區緊鄰住宅區,影響都市發展規劃,並造成使用與管理困難,建議通盤檢討變更為住宅區,以促進都市發展及維護市民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都市發展局已進行「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前期作業-關鍵議題檢討」委託案,目前完成工業區基本資料調查並進入期中審查階段,預計112年下半年公開徵求意見,114年啟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公告及後續法定程序。 市府承諾未來將參酌規劃案資料,並收集地方民眾及專家學者意見,研議具體可行方案後納入全市通盤檢討案辦理。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專案檢討陽明山禁建區建物修護規範,訂定暫行辦法保障居民權益。
陽明山地區因長期受禁建影響,使該地區部分建物,無法依據法令或行政規範進行修護,致產生不得已的違章現況,建請市政府體恤民生之需,盡速專案檢討於一定時間內訂定相關暫行辦法,以保障居民之權益。 審查意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工務局及交通局評估通河東街一段179巷至大南路路段拓寬工程,改善交通安全及通行問題。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通河東街一段(通河街179巷至大南路)因道路兩側停車導致淨寬狹窄,會車困難,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通行,建議工務局配合交通局評估道路拓寬需求,並盡速規劃施作相關拓寬工程,以改善交通安全及保障用路人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本案涉及層面較廣,相關機關將研商討論後再行回覆;後續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案址拓寬後的路型及配置調整可行性評估等相關工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請都發局比照新北市府全額補助海砂屋鑑定費用,協助住戶早日遠離危險並且加速台北市海砂屋改建
議員指出,台北市海砂屋住戶面臨安全威脅,建議市府比照新北市府全額補助海砂屋鑑定費用,以協助住戶早日遠離危險並加速改建進程。 市府回覆,預計於112年下半年度啟動「全額補助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鑑定費用試辦計畫」,目前正依行政程序研議簽核中,並同步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市府承諾,試辦計畫公告後將透過新聞稿及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等管道加強宣導,以提高民眾申請海砂屋鑑定的意願。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工務局全面更新通河西街二段路面,改善交通安全並保障用路人權益。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通河西街二段道路路面凹凸不平,影響交通安全,要求工務局盡速規劃並施作全面更新工程,以保障用路人權益。 市府回覆,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將該路段路面及溝蓋更新工程納入112年度預算,並計畫進行改善。 市府表示,纜線地下化部分因過往遭遇民眾抗議及地下管線障礙等問題未能完成,後續將協調台電公司試挖並先行施工可行路段,其餘路段暫時將電桿遷移至堤防側,待障礙因素改善後再進行地下化作業。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擴大補助老舊集合住宅消防及避難設備更新,提升台北市消防安全。
議員指出,台北市老舊集合住宅的消防安全亟需改善,建議市府擴大「台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以鼓勵更新消防及避難設備,提升公共安全。 市府回覆,已於113年度概算中編列700萬元預算,較112年度增加500萬元,旨在讓更多符合資格的社區能獲得補助,改善公共及消防安全。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依「雙首長會議結論」,研擬陽明(北投八號)公園土地徵收後續執行方案,保障住戶權益。
議員指出,市府因故未開闢陽明(北投八號)公園,影響現有住戶權益,要求市府依據106年2月7日「雙首長會議結論」研擬後續執行方向,保障居民權益。 市府回覆表示,已委託專業團隊評估公園土地利用規劃,並召開多次專家學者座談會及跨局處會議,通盤考量實際狀況,彙整意見後研擬處理方向,後續將函復研議結果。 市府進一步說明,將與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合作,共同研議相關議題及解決方案,以妥適擬定陽明公園後續執行方向。 (閱讀更多)
五月
17
茲建請市府半年內普查、儘速改善未達0.9M之人行道,以洗刷行人地獄之名。
李明賢等議員指出,台北市人行道淨寬不足0.9公尺的問題嚴重影響行人安全,並要求市府半年內普查並改善,以改善「行人地獄」的形象。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112年起展開全市道路及人行道普查,並優先針對路寬30公尺以上主要道路、醫院及學校周邊進行調查,預計3年內完成全市普查,並逐年編列經費改善不足路段。 市府進一步說明,針對忠孝東路6段212巷3弄人行道,經會勘確認淨寬已達0.9公尺,維持現狀;成福路(成福宮公車站)部分,將擇期再行會勘以決定改善方案。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檢討北投區中和里、秀山里保護區密集合法建築地區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以維護居民權益。
議員指出,北投區中和里、秀山里保護區內合法建築物多數已建成逾40年,因現行保護區重建規定,無法以原樓層高度重建,影響居民權益,建議檢討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 市府回覆指出,早於101年及106年已就該地區變更為住宅區的可行性進行研議,並獲都市計畫委員會多數委員支持,後續將參酌既有規劃案,綜整相關資料,並收集地方民眾及專家學者意見,研議具體可行方案,納入全市通盤檢討案辦理。 (閱讀更多)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