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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資料來源
應重新評估檢視樹木健檢,確保安全檢測能有效反應。
113.05.091.理由三修正為「綜上所述,故請市府應該擴大修正並將全市樹木一起做應力波檢測及試辦光達檢測,相對應報告一併納入分析評估才能一勞永逸,同時也不該將評估表當作唯一指標。」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3.05.15 第14屆第03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3.05.27 府授工公字第1130122729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3次定期大會詹為元議員等議員提案:「應重新評估檢視樹木健檢,確保安全檢測能有效反應。」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5月17日議工字第11309000810號函。
二、旨揭事項,本府工務局公園處說明如下:「設置公園處轄管樹木管理諮詢委員會」:本府工務局公園處為評估檢視樹木健檢事項,於112年12月7日設立公園處轄管樹木管理諮詢委員會,並針對「精進及改善樹木健檢作業」事宜召開5次樹木管理諮詢委員會議,並完成以下事項:修訂樹木安全評估調查表:修正內容主要包含調整樹木健康度之項目及扣分,除評估「樹木健康度」外,亦新增「環境公共安全風險度」之評估。修訂樹木安全判定及處理標準作業流程:追蹤不同樹木風險之狀況(高風險每1年重新安全評估1次;中風險每3年重新安全評估1次;低風險每5年重新評估1次)。「擴大非破壞性儀器檢測之數量及範圍」:本府工務局公園處113年度優先對全市經目視診斷行道樹體外觀,疑有內部腐朽空洞之高風險樹木共約7,000株辦理非破壞性儀器檢測,以補足目視診斷無法檢測樹木內部隱蔽之情形。「試辦行道樹生長變化之光達(LiDAR)監測」:本府工務局公園處為研議行道樹監測之可行性,爰於113年度「樹木監測與風險檢測方式可行性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以光達(LiDAR)試辦行道樹生長變化之監測,並挑選中山北路1段(長安西路-南京西路)之行道樹,試辦計畫說明如下說明:監測方式:3種光達監測方式,包含固定式、手持式及車載式光達監測。監測項目:包含樹高、胸徑、樹冠密度、樹冠面積、傾斜角度等。監測頻率:固定式及手持式光達監測每3個月監測1次(共計3次)。車載式光達每6個月監測1次(共計2次)。試辦期程:於本案工作計畫書審核通過後80日曆天提交光達監測初步成果。於本案工作計畫書審核通過後200日曆天提交光達監測完整成果並探討光達監測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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