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3/11/1
資料來源
建請市府研議,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工程營造廠商應於施工前、中、後分別提具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上傳至台北市建管處備查,並將建案相關資訊送至建案基地所在之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監督,提請審議。
112.10.261.案由修正為「建請市府研議,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工程營造廠商應於施工前、中、後分別提具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上傳至台北市建管處備查,供民眾監督,提請審議。」。2.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2.11.01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6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11.27 府授都建字第1120147181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洪婉臻議員等議員提案:「建請市府研議,建築工程申報開工至結構體完成期間,工程營造廠商應於施工前、中、後分別提具土層透地雷達報告,上傳至台北市建管處備查,並將建案相關資訊送至建案基地所在之里辦公室存查,供民眾監督,提請審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3日議工字第11209002790號函。
二、有關旨揭提案,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以下稱建管處)已邀集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及相關專業公會召開會議,決議修訂「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增訂工程放樣勘驗及竣工前,須於基地四周20公尺道路,深度3公尺以上範圍內進行地球物理探測及調查地面高程資料,並送至道路主管機關備查,做為施工中工地及道路主管機關道路維護之參考,以確保公共安全。建管處刻正辦理修法之法制作業事宜。
三、另本府都市發展局已於112年11月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80497號函發布,爾後本市建築物新建工程開工後,須將監測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庫,並於工地告示牌或公佈欄新增QRCODE連結,另將一併要求工地設置監測數據看板,定期同步更新重點監測數值(含最大值、警戒值、行動值等),供民眾瞭解查閱,以落實全民督工。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