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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資料來源
茲建請市府釐訂本市河濱公園內道路定義並降低車禍數,以還市民安全休閒空間。
113.05.09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3.05.15 第14屆第03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3.05.27 府授工水字第1130122736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3次定期大會李明賢議員等議員提案:「茲建請市府釐訂本市河濱公園內道路定義並降低車禍數,以還市民安全休閒空間。」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5月17日議工字第11309000820號函。
二、本案經本府交通局113年5月23日邀集相關局處召開會議討論,俟本府交通局核發會議紀錄後,本府工務局水利處再彙整函復辦理進度。113.06.14 府授工水字第1136035547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3次定期大會李明賢議員等議員提案:「茲建請市府釐訂本市河濱公園內道路定義並降低車禍數,以還市民安全休閒空間。」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5月17日議工字第11309000820號函。
二、本案經本府交通局113年5月23日邀請相關局處召開會議討論後辦理情形說明如下:針對本市河濱公園供汽機車通行使用之路段擬分段作業:盤點本市河濱公園汽機車可通行之道路範圍。建立圖資(GOOGLE地圖繪製或GIS圖層應用等)公告周知,藉以確認不得駕駛汽機車之道路範圍,避免民眾再誤入禁行路段。執法部分已有現行法規使用,本市河濱公園經認定為道路之範圍,由本府警察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執法;非道路部分由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依水利法或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予以開罰。本市河濱公園經認定為道路之範圍若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受理後發給民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非道路範圍(如公園綠地、步道、籃球場、停車場等用地內),警方受理後,發給民眾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故民眾仍可報案釐清肇事責任。依據交大提供之交通事故資料分析顯示,核發車輛通行證並非本市河濱公園發生事故之主因,可通行之水防道路發生事故仍占絕大多數,對於非道路範圍人車管理及執法規定,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後續處理如下:如係廠商違規,可於續約或招標契約內增加其規範。針對違規熱區規劃建置科技執法協助執行,對於未申請車輛通行證仍違規進入者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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