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發現錯字、資訊錯誤或內容異常?請回報給我們!
遇到功能異常或有改進建議?歡迎提供您的回饋!
取消
下一步

資料處理中,請稍候⋯⋯
我們正在載入最新內容,很快就好!
2023/11/22
資料來源
請衛生局彙整相關資源並研議修正《台北市兒童醫療實施要點》,放寬第一類補助對象(兒童)資格之取得,並請研議補助本市家長負擔腸病毒71型疫苗施打,具體落實本市「助養」政策目標。
112.11.21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2.11.22 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11.27 府授衛疾字第1120150368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林亮君議員等提案:「請衛生局彙整相關資源並研議修正《台北市兒童醫療實施要點》,放寬第一類補助對象(兒童)資格之取得,並請研議補助本市家長負擔腸病毒71型疫苗施打,具體落實本市『助養』政策目標。」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23日議警字第11208002550號函。
二、本市自84年12月25日起開辦「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提供本市6歲以下兒童及特殊弱勢族群更完整之醫療照顧以減輕家庭負擔。目前本府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內容如下:補助對象:第一類: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二年者。第二類: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設籍本市十二歲以下之兒童,且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第三類: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且持有「台北市第3 胎以上兒童證明卡」者。補助項目:第一類補助對象:急診掛號費、急診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第二類補助對象:門診、急診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全額補助。第三類補助對象:門診、急診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及其他經衛生局公告之補助項目。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
三、考量目前人口少子化,本府將召開相關討論會議研擬放寬兒童醫療補助對象資格範圍,參考本府生育獎勵相關補助設籍資格,以增編相關預算。
四、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於112年5月30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專家考量近年國內腸病毒主要流行型別皆非腸病毒71型,且腸病毒71型疫苗對其他型別腸病毒無交叉保護力,故專家現階段針對腸病毒71型疫苗建議自費接種,疾管署目前亦尚未納入公費疫苗補助。
五、考量國內腸病毒71型疫苗於112年8月甫上市,本府衛生局113年度先行推動試辦計畫,俟後續市場反應及接種情形再研議擴增對象。
六、本府衛生局為守護幼兒健康,減少家長照護負擔,研議本市腸病毒疫苗補助政策,草案規劃如下:預計自113年試辦腸病毒疫苗接種計畫,並已編列113年度預算新台幣327萬200元。補助對象為設籍台北市低收入戶、罕見疾病、重大傷病、社會局認定特殊個案適齡幼兒(預估491人),全額補助腸病毒疫苗費用,預計每人補助2劑,安拓伏腸病毒71型疫苗每劑補助4,000元、高端腸病毒71型疫苗每劑補助4,300元。113.08.27 府授衛疾字第1133143146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林亮君議員等提案:「請衛生局彙整相關資源並研議修正《台北市兒童醫療實施要點》,放寬第一類補助對象(兒童)資格之取得,並請研議補助本市家長負擔腸病毒71型疫苗施打,具體落實本市『助養』政策目標。」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23日議警字第11208002550號函。
二、本市自84年12月25日起開辦「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提供本市6歲以下兒童及特殊弱勢族群更完整之醫療照顧以減輕家庭負擔。目前本府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內容如下:補助對象:第一類:設籍本市未滿六歲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二年者。第二類:設籍本市未滿六歲之兒童,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特殊境遇之兒童。設籍本市未滿十二歲之兒童,為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者。設籍本市未滿二歲之兒童,且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院出生或治療之極低體重兒童(出生體重小於1500克)。第三類:設籍本市未滿六歲之兒童,其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所從出,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持有第3(含)以上兒童證明資格者,仍需申辦第一類兒童醫療補助資格,方能享有第一類及第三類兒童之補助內容)。補助項目:第一類補助對象:急診掛號費、急診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第二類補助對象:門診、急診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全額補助。提供出生滿2個月至未滿6歲兒童腸病毒71型疫苗第1劑及第2劑全額補助。第三類補助對象:門診、急診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及其他經衛生局公告之補助項目。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
三、考量目前人口少子化,本府已規劃兒童醫療補助第一類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時間縮短至10個月,並增編114年相關補助經費。
四、為保護弱勢族群嬰幼兒健康,並減輕感染腸病毒71型之家庭醫療支出造成經濟負擔,本府衛生局已於113年5月2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自113年6月17日起,針對設籍台北市出生滿2個月至未滿6歲且具有台北市第二類兒童醫療補助資格(包含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極低體重、低收入戶、社會局認定特殊個案、特殊境遇家庭等)及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收容之兒童,於台北市腸病毒71型疫苗補助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腸病毒71型疫苗,可全額補助第1劑及第2劑接種費用。113.08.30 府授衛疾字第1133144641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林亮君議員等提案:「請衛生局彙整相關資源並研議修正《台北市兒童醫療實施要點》,放寬第一類補助對象(兒童)資格之取得,並請研議補助本市家長負擔腸病毒71型疫苗施打,具體落實本市『助養』政策目標。」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23日議警字第11208002550號函。
二、本市自84年12月25日起開辦「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提供本市6歲以下兒童及特殊弱勢族群更完整之醫療照顧以減輕家庭負擔。目前本府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內容如下:補助對象:第一類:設籍本市未滿六歲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二年者。第二類:設籍本市未滿六歲之兒童,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特殊境遇之兒童。設籍本市未滿十二歲之兒童,為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者。設籍本市未滿二歲之兒童,且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院出生或治療之極低體重兒童(出生體重小於1500克)。第三類:設籍本市未滿六歲之兒童,其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所從出,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持有第3(含)以上兒童證明資格者,仍需申辦第一類兒童醫療補助資格,方能享有第一類及第三類兒童之補助內容)。疫苗補助項目:第一類補助對象: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第二類補助對象: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全額補助。提供出生滿2個月至未滿6歲兒童腸病毒71型疫苗第1劑及第2劑全額補助。第三類補助對象:提供出生滿6-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
三、考量目前人口少子化,本府已規劃兒童醫療補助第一類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時間縮短至10個月,並增編114年相關補助經費。
四、為保護弱勢族群嬰幼兒健康,並減輕感染腸病毒71型之家庭醫療支出造成經濟負擔,本府衛生局已於113年5月2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自113年6月17日起,針對設籍台北市出生滿2個月至未滿6歲且具有台北市第二類兒童醫療補助資格(包含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極低體重、低收入戶、社會局認定特殊個案、特殊境遇家庭等)及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收容之兒童,於台北市腸病毒71型疫苗補助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腸病毒71型疫苗,可全額補助第1劑及第2劑接種費用。
問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