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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7
資料來源
為有效還原事件真相,爰提案應評估以「租賃」方式建置「監視器不斷電系統」之可行性,以為避免電力中斷造成監視器停擺,錯失記錄重要畫面之機率。
112.12.15送請市府研議辦理。
113.01.17 第14屆第02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3.01.29 府授警預字第1130103313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鍾佩玲議員等議員提案:「為有效還原事件真相,爰提案應評估以『租賃』方式建置『監視器不斷電系統』之可行性,以為避免電力中斷造成監視器停擺,錯失記錄重要畫面之機率。」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3年1月19日議警字第11308000060號函。
二、有關評估本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可否與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下稱交工處)之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共用部分,查交工處不斷電系統係針對交通號誌如遇停電時,能供電以維持正常運作,若與錄影監視器共用,UPS系統線路須改成雙迴路,將造成設備故障率增加,且勢必減少UPS供電時間,進而影響車輛通行安全,爰不建議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與交工處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共用。
三、交工處目前於本市救災路線重要路口計設置395處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係分別向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傳統鋰電池)承租208處,每月每處租賃費用計新台幣(以下同)3,250元,及遠傳電信公司(GOGORO手提式電池)承租187處,每月每處租賃費用計2,930元,合計每月租賃費用122萬3,910元,年租金為1,468萬6,920元。
四、警察局現有錄影監視器共1萬7,894支,設置於本市計1萬4,746處;若以上揭交工處承租方式及金額換算,每月租賃不斷電系統費用約為4,650萬8,580元,年租金約為5億5,810萬2,960元。
五、參酌警察局第1期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統包工程案,決標金額為14億900萬元,與上揭每年租賃不斷電系統價金5億5,810萬2,960元之投報率顯不成比例;另按本市面積計算,平均每平方公里達65.83支,密度為全國第1,倘單一監視器電力中斷,仍可運用調閱周邊其他監視器影像或其他偵查手段偵辦案件。
六、綜上,考量建置及後續維護等成本因素,建議持續觀察電力中斷情形,再行研議評估以租賃方式建置錄監視器不斷電系統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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