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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台北市議會 | 第14屆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大安區、文山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7至14屆台北市議員
2025
十一月
12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審查意見 114.11.06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2024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研議辦理年度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以提升城市吸引力。
議員指出,台北市擁有許多優秀青年團體,為增加城市吸引力及留住這些團體,建議市府每年辦理「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讓青年團體有努力目標並留在台北市。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訂定「台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提供每案最高2萬元至10萬元的補助,並公告「和青年在一起」計畫,開放青年團體提案,透過審查合作促進青年多元發展,增加城市吸引力。 市府承諾將適時研議其他青年團體評比獎勵機制,以擴大支持與協助,但未提及具體執行日期或進度。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整合資源,設立單一平台提供青年創業者場地租借補助及宣傳支持,提升創業力並促進經濟效益。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提升台北市青年創業力並擴大經濟效益,建議市府整合跨局處資源,提供單一平台以協助青年創業者租借場地及市集攤位,並給予租借費補助或優惠,同時加強宣傳以提高能見度。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於113年6月至今推動多項計畫,包括辦理8場次「斜槓商店實驗計畫」、舉辦「一人成行青創市集」等活動,並推出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金額達30萬元,且已有大專院校及青創團隊申請參與。 市府承諾於114年度整合民間文創市集資訊平台,並在青年局官網公告相關訊息,以便利青年創業者及民眾掌握市集活動資訊。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市府建立媒合平台,活化北市公有建物及青發基地,提供青創團體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鼓勵台北市青年創業團體留在台北市,建議市府研議整合待活化舊建物、新建公(社)宅及現有青發基地,建立媒合平台,提供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以減輕青年創業初期負擔。 市府回覆表示,財政局已建立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機制,並由產業局在「創業台北」網站整合相關空間資訊;青年局將擇期與相關局處召開會議,研議建立媒合平台及合理租金方案。 市府青年局已推出「青年創業共享空間租賃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每月最高1萬元、最長6個月的租金補助,最高年度補助額為2萬5,000元,若具公益性質服務者,最高補助可達6萬元。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每年於12行政區召開分齡青年座談會,彙集15至45歲青年意見並邀外縣市及國際青年參與。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使台北市青年局能快速掌握本市青年群體意見和需求,提議每年固定募集15歲至45歲青年代表,並以分齡、分教育程度、分梯次方式於12個行政區召開青年意見彙集座談會,並邀請外縣市及國際優質青年參與,以促進青年局了解需求及宣導政策。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9月下旬公告招募「台北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提供正式意見彙整及公共參與平台,並規劃每年至少召開4次大會及相關小組會議,邀請各行政區公所推薦青年列席,進一步了解需求及推廣政策。 市府進一步說明,青年委員人數規定為35至40人,報名資格不限戶籍與國籍,凡設籍、居住、就學或就業於台北市且年齡符合者皆可參與。 (閱讀更多)
2023
十一月
1
請市府積極與內政部協商社子島區段徵收剔除原則,解決開發僵局。
議員指出,社子島開發已進入區段徵收階段的最後一哩路,但市長拜訪內政部長的提案半年未有進展,且內政部考量居民意見提出剔除區段徵收的建議,市府需積極溝通剔除原則以突破僵局。 市府回覆指出,已多次函報內政部並舉辦說明會,但內政部認為市府未充分溝通剔除原則,並要求重新評估「取消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比例限制」及「配合檢討變更主要計畫」的可行性;市府認為不可行並提出理由,後續調整剔除原則方向,允許特定聚落範圍內的土地整筆剔除,並已函復內政部續審。 市府表示,內政部部長已於113年2月26日拜會市長,雙方就社子島開發進行意見交流,市府將促請中央加速核定區段徵收,並持續進行社會溝通及行政作業,以推動開發計畫實質進展。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請民政局調整北投區關渡里及奇岩里,依人口成長劃分為四里,以提升服務品質。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北投區關渡里及奇岩里因人口數及戶數過度成長,應依法令規定劃分為兩個里,以提升里民服務品質,並有效因應人口成長需求。 市府回覆表示,里編組調整需綜合考量行政區域範圍、地理環境、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及人口數量等因素,並以全市整體規劃為基準,無法單一里別調整;且因台北市人口自104年起急遽減少,北投區亦減少逾1.5萬人,需等待人口穩定後再進行規劃。 市府民政局已將關渡里及奇岩里錄案關注,並持續追蹤人口發展趨勢;此外,自110年度起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調整里鄰建設服務經費,以穩定服務品質。 (閱讀更多)
六月
27
台北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應由人事處及公訓處統一辦理。
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統一由人事處及公訓處負責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以提升教育訓練的整體效能及管理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公訓處已協助各局處依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教育訓練,人事處則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協助法務局提供所屬同仁的受訓情形資料。 截至9月底,市府已完成所有局處自辦或公訓處協辦的兩公約教育訓練實體課程,並達成每年實體課程參訓比例須達20%的目標。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市府應針對委任律師,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
議員認為市府在委任律師的流程上缺乏明確規範,應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以提升法律服務的透明度與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已依議決內容研議可行方案,並於112年9月28日修正「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新增第39點規定,要求各機關在法律服務採購時,衡酌業務需求與個案性質,並參考台北律師公會酬金標準合理訂定服務費用。 市府已完成相關規定修正,並函頒至各機關,提供委任律師的具體依循標準。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加速社子島開發,蔣市長應親訪內政部長協調區段徵收事宜。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社子島開發已進入區段徵收階段的最後一哩路,但因內政部審議進度受阻,建議市府加強與內政部溝通,並請市長親自拜訪內政部長,以加速推動開發進程。 市府回覆指出,社子島防洪計畫、都市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已完成,區段徵收部分仍需處理居民反對全區徵收及保留九大聚落的訴求,並已多次函復內政部進行溝通。市長曾於行政院院會向行政院長及內政部次長請託加速審議,並獲正面回應。 目前進度顯示,市府已依內政部要求調整剔除區段徵收範圍原則,並於112年11月30日函復內政部,請其儘速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續審。市府承諾將持續促請中央核定徵收案,並落實社會溝通及法定程序。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應予檢討。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致,可能影響同仁權益,建議檢討並改善。 市府於112年5月26日召開「研商本府各機關(構)中午休息時間輪值相關原則會議」,討論並律定輪值原則,旨在減少輪值人數及避免同仁於午休時段處理本職業務。 市府於112年6月7日函請各機關檢討,並要求公平合理排定輪值班表,提供加班費或補休假以保障輪值同仁權益。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比照義警等人員福利濟助規定,擴大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非因公傷亡慰問金適用範圍。
議員認為,現行「台北市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僅限於因公執行勤務時致傷亡才可發放慰問金,與「台北市義勇人員傷亡醫恤福利濟助實施要點」相比,後者即便非因公致傷亡亦有福利濟助,故提案希望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可比照義警、民防、義交及義消人員,享有非因公傷亡的福利濟助。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研議修正「台北市守望相助隊巡守員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並於11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相關修正條文已刊登於112年7月28日的市府公報。 (閱讀更多)
五月
3
為體恤鄰長辛勞,鼓勵協助推動市政,建請市府儘速檢討、評估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為體恤鄰長辛勞並鼓勵其協助推動市政,建議市府檢討並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評估調整,並於113年度將各區公所鄰長自強活動費預算調升至新台幣3,840元/鄰/年。 (閱讀更多)
五月
3
請市府將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之新規定,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生育獎勵金金額不足以有效鼓勵生育,提案要求市府將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以改善少子化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並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均適用新制金額,並補發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的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規定的公告,並開始執行補發獎勵金差額,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3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將申請補助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
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修正,將申請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以保障該日期後出生的新生兒均能適用新制金額。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補發差額。 (閱讀更多)
確定



屆別
第14屆台北市議員
現任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台北市第6選區
備註
選區涵蓋之行政區
大安區、文山區
提案數
僅統計本屆期的提案數
議員任期屆數
第7至14屆台北市議員
相關經歷
僅顯示資料庫內之資料,非完整經歷
2025
十一月
12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茲建請把輝達留在北市,請市府妥善因應後續用地問題。 審查意見 114.11.06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 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閱讀更多)
2024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研議辦理年度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以提升城市吸引力。
議員指出,台北市擁有許多優秀青年團體,為增加城市吸引力及留住這些團體,建議市府每年辦理「優秀青年團體評比」,並提供獎勵與補助,讓青年團體有努力目標並留在台北市。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訂定「台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提供每案最高2萬元至10萬元的補助,並公告「和青年在一起」計畫,開放青年團體提案,透過審查合作促進青年多元發展,增加城市吸引力。 市府承諾將適時研議其他青年團體評比獎勵機制,以擴大支持與協助,但未提及具體執行日期或進度。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整合資源,設立單一平台提供青年創業者場地租借補助及宣傳支持,提升創業力並促進經濟效益。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提升台北市青年創業力並擴大經濟效益,建議市府整合跨局處資源,提供單一平台以協助青年創業者租借場地及市集攤位,並給予租借費補助或優惠,同時加強宣傳以提高能見度。 市府回覆表示,青年局已於113年6月至今推動多項計畫,包括辦理8場次「斜槓商店實驗計畫」、舉辦「一人成行青創市集」等活動,並推出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金額達30萬元,且已有大專院校及青創團隊申請參與。 市府承諾於114年度整合民間文創市集資訊平台,並在青年局官網公告相關訊息,以便利青年創業者及民眾掌握市集活動資訊。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市府建立媒合平台,活化北市公有建物及青發基地,提供青創團體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鼓勵台北市青年創業團體留在台北市,建議市府研議整合待活化舊建物、新建公(社)宅及現有青發基地,建立媒合平台,提供合理租金及租金補助,以減輕青年創業初期負擔。 市府回覆表示,財政局已建立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機制,並由產業局在「創業台北」網站整合相關空間資訊;青年局將擇期與相關局處召開會議,研議建立媒合平台及合理租金方案。 市府青年局已推出「青年創業共享空間租賃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每月最高1萬元、最長6個月的租金補助,最高年度補助額為2萬5,000元,若具公益性質服務者,最高補助可達6萬元。 (閱讀更多)
十月
23
建請台北市青年局每年於12行政區召開分齡青年座談會,彙集15至45歲青年意見並邀外縣市及國際青年參與。
郭昭巖等議員指出,為使台北市青年局能快速掌握本市青年群體意見和需求,提議每年固定募集15歲至45歲青年代表,並以分齡、分教育程度、分梯次方式於12個行政區召開青年意見彙集座談會,並邀請外縣市及國際優質青年參與,以促進青年局了解需求及宣導政策。 市府回覆表示,已於9月下旬公告招募「台北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提供正式意見彙整及公共參與平台,並規劃每年至少召開4次大會及相關小組會議,邀請各行政區公所推薦青年列席,進一步了解需求及推廣政策。 市府進一步說明,青年委員人數規定為35至40人,報名資格不限戶籍與國籍,凡設籍、居住、就學或就業於台北市且年齡符合者皆可參與。 (閱讀更多)
2023
十一月
1
請市府積極與內政部協商社子島區段徵收剔除原則,解決開發僵局。
議員指出,社子島開發已進入區段徵收階段的最後一哩路,但市長拜訪內政部長的提案半年未有進展,且內政部考量居民意見提出剔除區段徵收的建議,市府需積極溝通剔除原則以突破僵局。 市府回覆指出,已多次函報內政部並舉辦說明會,但內政部認為市府未充分溝通剔除原則,並要求重新評估「取消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比例限制」及「配合檢討變更主要計畫」的可行性;市府認為不可行並提出理由,後續調整剔除原則方向,允許特定聚落範圍內的土地整筆剔除,並已函復內政部續審。 市府表示,內政部部長已於113年2月26日拜會市長,雙方就社子島開發進行意見交流,市府將促請中央加速核定區段徵收,並持續進行社會溝通及行政作業,以推動開發計畫實質進展。 (閱讀更多)
十一月
1
請民政局調整北投區關渡里及奇岩里,依人口成長劃分為四里,以提升服務品質。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北投區關渡里及奇岩里因人口數及戶數過度成長,應依法令規定劃分為兩個里,以提升里民服務品質,並有效因應人口成長需求。 市府回覆表示,里編組調整需綜合考量行政區域範圍、地理環境、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及人口數量等因素,並以全市整體規劃為基準,無法單一里別調整;且因台北市人口自104年起急遽減少,北投區亦減少逾1.5萬人,需等待人口穩定後再進行規劃。 市府民政局已將關渡里及奇岩里錄案關注,並持續追蹤人口發展趨勢;此外,自110年度起已依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差異調整里鄰建設服務經費,以穩定服務品質。 (閱讀更多)
六月
27
台北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應由人事處及公訓處統一辦理。
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統一由人事處及公訓處負責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以提升教育訓練的整體效能及管理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公訓處已協助各局處依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教育訓練,人事處則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協助法務局提供所屬同仁的受訓情形資料。 截至9月底,市府已完成所有局處自辦或公訓處協辦的兩公約教育訓練實體課程,並達成每年實體課程參訓比例須達20%的目標。 (閱讀更多)
五月
31
市府應針對委任律師,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
議員認為市府在委任律師的流程上缺乏明確規範,應研修相關流程或規定,以提升法律服務的透明度與效率。 市府回覆表示已依議決內容研議可行方案,並於112年9月28日修正「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新增第39點規定,要求各機關在法律服務採購時,衡酌業務需求與個案性質,並參考台北律師公會酬金標準合理訂定服務費用。 市府已完成相關規定修正,並函頒至各機關,提供委任律師的具體依循標準。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因應台北市市民趕生敢養,提議月子補助以減輕爸媽生育負擔。
議員認為台北市市民生育負擔日益增加,提議提供月子補助,以減輕父母在生育期間的經濟壓力,並因應產後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 市府回覆指出,目前台北市已有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最高2萬4,000元,以及生育獎勵金最高6萬4,000元,並表示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服務資源,結合實務經驗研議友善孕產期婦女措施。 市府未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預計完工日期,僅表示將以民眾主流之產後照顧方式進行規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統一補助與輔導私托,改善托育人員薪資落差,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台北市片面調高公辦民營托育人員起薪,導致托育人員薪資落差,進而造成近75%受托孩子的私托面臨找不到老師照護的危機,家長也陷入窘境,建請市府提出公平補助與輔導方案,以全面打造友善托育環境。 市府回覆表示,自106年起已針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提供多項補助,包括改善設備、調高薪資、提供久任津貼等,並於112年度新增聘用大學以上相關科系人員的薪資加碼補助,中央與地方共同補助後,每間準公共托嬰中心可獲得34萬至144萬元不等的補助款。 市府強調,透過公私協力及長期投入預算,已有效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收托率,並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期望達成幼兒、家長及托育服務提供者三贏的效果。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針對每月 480 點敬老愛心卡,持續新增適用場館、交通運具,並增加以年為單位跨月累計點數之功能。
議員認為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的使用範圍仍有不足,建議市府持續新增適用場館及交通運具,並增加跨月累計點數功能,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便利性。 市府回覆指出,已擴大敬老卡點數使用範圍,包括安坑輕軌(3月13日起)、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補助點數提高至65點(4月1日起),以及台鐵列車(7月1日起)。此外,跨月累計功能因涉及技術修改及高額費用(初估5,000萬元),且需北北基同步修改系統,目前新北市及基隆市無修改意願,因此維持現行當月點數未用罄即歸零的方式。 市府表示,跨月累計功能的技術及經費評估已完成,修改期程約需6至7個月,但因北北基生活圈政策協調及財政考量,暫不推動相關修改。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加速社子島開發,蔣市長應親訪內政部長協調區段徵收事宜。
陳政忠等議員指出,社子島開發已進入區段徵收階段的最後一哩路,但因內政部審議進度受阻,建議市府加強與內政部溝通,並請市長親自拜訪內政部長,以加速推動開發進程。 市府回覆指出,社子島防洪計畫、都市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已完成,區段徵收部分仍需處理居民反對全區徵收及保留九大聚落的訴求,並已多次函復內政部進行溝通。市長曾於行政院院會向行政院長及內政部次長請託加速審議,並獲正面回應。 目前進度顯示,市府已依內政部要求調整剔除區段徵收範圍原則,並於112年11月30日函復內政部,請其儘速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續審。市府承諾將持續促請中央核定徵收案,並落實社會溝通及法定程序。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坐月子補助,以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
何孟樺等議員指出,為提升本市鼓勵生育政策,建議市府研議辦理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及坐月子補助,認為此舉可減輕孕產婦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並改善生育環境。 市府回應,針對產婦心理諮商補助,已提供13處「社區心理諮商門診服務」,並新增孕產婦持「孕婦健康手冊」可享優免200元,僅需負擔掛號費50元即可使用服務。此外,針對有情緒困擾的孕產婦,提供最多8次免費心理諮商或6次到宅關懷服務,並已於112年5月17日發函至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宣導。 市府表示,關於坐月子補助,已自112年起提高生育獎勵金(4-6萬元)及推動好孕專車等政策,並將持續評估產後照顧需求、盤點資源及研議友善懷孕婦女措施,未提及具體補助金額或執行時程。 (閱讀更多)
五月
17
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應予檢討。
陳重文等議員指出市府午休值班執行情況不一致,可能影響同仁權益,建議檢討並改善。 市府於112年5月26日召開「研商本府各機關(構)中午休息時間輪值相關原則會議」,討論並律定輪值原則,旨在減少輪值人數及避免同仁於午休時段處理本職業務。 市府於112年6月7日函請各機關檢討,並要求公平合理排定輪值班表,提供加班費或補休假以保障輪值同仁權益。 (閱讀更多)
五月
3
建請比照義警等人員福利濟助規定,擴大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非因公傷亡慰問金適用範圍。
議員認為,現行「台北市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僅限於因公執行勤務時致傷亡才可發放慰問金,與「台北市義勇人員傷亡醫恤福利濟助實施要點」相比,後者即便非因公致傷亡亦有福利濟助,故提案希望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可比照義警、民防、義交及義消人員,享有非因公傷亡的福利濟助。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研議修正「台北市守望相助隊巡守員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並於11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相關修正條文已刊登於112年7月28日的市府公報。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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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恤鄰長辛勞,鼓勵協助推動市政,建請市府儘速檢討、評估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王欣儀等議員指出,為體恤鄰長辛勞並鼓勵其協助推動市政,建議市府檢討並調升鄰長自強活動費用。 市府回覆表示,民政局已評估調整,並於113年度將各區公所鄰長自強活動費預算調升至新台幣3,840元/鄰/年。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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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市府將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之新規定,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
秦慧珠等議員指出,現行台北市生育獎勵金金額不足以有效鼓勵生育,提案要求市府將獎勵金提高為兩倍,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生效,以改善少子化問題。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並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均適用新制金額,並補發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的差額。 市府已完成修正規定的公告,並開始執行補發獎勵金差額,無提及執行障礙。 (閱讀更多)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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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修正應將申請補助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
議員指出,台北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辦法應修正,將申請資格溯及至111年12月25日,以保障該日期後出生的新生兒均能適用新制金額。 市府回覆表示,尊重議會建議,已於11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11條,規定111年12月25日至112年4月3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適用新制金額,並對已依舊制金額請領者補發差額。 (閱讀更多)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