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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資料來源
一、運動選手幾乎都是從國小開始接受訓練及培育,再銜接至國中、高中、大學,最後成為職業選手,過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資源,若運動產業發展健全,並從就業、退休、創業輔導、保險、教練及專業訓練等進行妥善規劃,將會有源源不絕的人才湧進。二、如可在選手退役後,妥善規劃後續就業方向,除了照顧到為國爭光的選手職涯發展,也可以充分運用資源,市府應扮演重要推動及輔助角色,例如參考教育部「輔導運動選手從事半導體產業人才培訓先導實施計畫」。三、市府應扮演運動員相關權益、福利之重要推動及輔助角色。
一、本市運動人才培育以金字塔為體系,透過選、訓、賽、獎、輔,拔尖固底,於三級培育基礎從學校端銜續至第四級社會端,並銜接至國家代表隊成員。
二、於運動選手培訓期間提供以賽代訓的膳食費、住宿費、營養費及教練費,平時出國比賽有機票及食宿部分補助。針對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球類五大聯賽等全國性賽事,提供獎助金、訓練補助金及學雜費補助;針對全國運動會金牌及亞奧運前三名,核予43萬2,000元整之訓練補助金,依奪牌數量計算,優於5都。
三、鼓勵選手培養第二專長,銜接就業:
(一)依教育部定頒之「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代表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田徑、游泳、體操前8名,或其他正式競賽項目前3名者,依據國光獎章保障輔導轉職;本市亞奧運射箭國手雷千瑩即服務於明德高中。
(二)本府於111年6月發布「新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同時進一步與本府勞工局、青年局跨局處合作提供第二專長訓練、協助取得運動教練證照、媒合擔任校園社團指導老師或運動中心相關職務等,將自身累積多年的經驗和技巧傳承給學生,協助年輕選手取得佳績。
(三)110年起以公私協力模式與職業運動隊冠名合作,銜接本市運動員到職業或企業隊,支持建立本市運動員退役後之職涯銜接平台,可直接成為職業隊、企業隊或至關係企業任職,協助退役後第二專長,從事體育行政管理、體育行銷傳播等職缺,讓運動員可以成為一項職業。
四、本市運動中心營運契約要求營運廠商,需優先提供新北運動員就業機會,市府成為媒合平台,增加選手退役後轉職成功機會。
五、為輔導本市績優教練及選手就業,本市自97年起逐年辦理專任運動教練聯合甄選,招聘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至設有體育班及體育重點學校服務,目前已依法聘足專任運動教練。另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發展基金補助原則」,聘用本市績優教練、選手至國中小擔任指導教練,同時積極爭取「教育部體育署增聘教練計畫」,聘任本市績優教練到本市體育重點學校服務。,一、本市運動人才培育以金字塔為體系,透過選、訓、賽、獎、輔,拔尖固底,於三級培育基礎從學校端銜續至第四級社會端,並銜接至國家代表隊成員。
二、於運動選手培訓期間提供以賽代訓的膳食費、住宿費、營養費及教練費,平時出國比賽有機票及食宿部分補助。針對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球類五大聯賽等全國性賽事,提供獎助金、訓練補助金及學雜費補助;本府於112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新北市政府發給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實施要點」,全國運動會金牌及亞奧運前3名選手之訓補金由原每月新台幣1萬8,000元整,調升為每月2萬5,000元整(核發24個月),且係依選手參賽項目累計,優於其他縣市。
三、鼓勵選手培養第二專長,銜接就業:
(一)依教育部定頒之「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代表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田徑、游泳、體操前8名,或其他正式競賽項目前3名者,依據國光獎章保障輔導轉職;本市亞奧運射箭國手雷千瑩即服務於明德高中。
(二)本府於111年6月發布「新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同時進一步與本府勞工局、青年局跨局處合作提供第二專長訓練、協助取得運動教練證照、媒合擔任校園社團指導老師或運動中心相關職務等,將自身累積多年的經驗和技巧傳承給學生,協助年輕選手取得佳績。
(三)110年起以公私協力模式與職業運動隊冠名合作,銜接本市運動員到職業或企業隊,支持建立本市運動員退役後之職涯銜接平台,可直接成為職業隊、企業隊或至關係企業任職,協助退役後第二專長,從事體育行政管理、體育行銷傳播等職缺,讓運動員可以成為一項職業。
四、本市運動中心營運契約要求營運廠商,需優先提供新北運動員就業機會,市府成為媒合平台,增加選手退役後轉職成功機會。
五、為輔導本市績優教練及選手就業,本市自97年起逐年辦理專任運動教練聯合甄選,招聘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至設有體育班及體育重點學校服務,目前已依法聘足專任運動教練。另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發展基金補助原則」,聘用本市績優教練、選手至國中小擔任指導教練,同時積極爭取「教育部體育署增聘教練計畫」,聘任本市績優教練到本市體育重點學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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