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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資料來源
建請明訂本市公有市場興建,應於規劃設計階段即導入GHP等因,提請 公決。
112.06.20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112.06.21 第14屆第01次臨時大會第01次會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112.07.04 府授產業市字第1120126582號有關貴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李議員柏毅等議員提案:「建請明訂本市公有市場興建,應於規劃設計階段即導入GHP」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6月27日議財字第11205000570號函。
二、GHP於市場係依據「作業場所、從業人員、設施衛生管理及品保制度」等四大面向,主要著重營運階段攤商之輔導,GHP輔導內容包括設備規劃、製程與品管及產品安全,故從建築規劃設計階段導入GHP,將有利於攤商營運。
三、另為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市場處興建、改建市場將於「規劃設計階段」即導入GHP,具體做法為將食安相關需求具體列入招標文件,且於勞務採購契約中載明,建築設計團隊需有熟悉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專業人員,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一之「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逐一檢視,針對整體市場空間、設計,包括場區規劃、材質選擇、排水、排氣及照明等,均需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要求。
四、綜上,後續將針對興建、改建市場,於規劃設計階段納入GHP規範,將食安相關需求載明於招標文件,建築設計團隊應有熟悉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專業人員,並於統需書需求列出動線與環境安排需考量食品安全,逐項檢討GHP規範準則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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